员工离职没有休年假如何补偿(员工离职公司有补偿吗)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如下:
离职未休年假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离职后提取公积金的方法:
1、公司开给你的离职证明,要盖公司的章才有效,银行要收走的,最好复印一份,把原件留下说不定哪里还有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原件;
3、向公司要三张公积金提取表,要盖公司章才有效;
4、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一下看有多少钱可以提取,好填单;
5、去公积金开户行有专门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去之前要向你公司确认你的公积金封存没,公司封存了才能提取。
综上所述,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主动离职年假未休如何补偿
主动离职年假未休的补偿流程如下: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前,应当先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了解企业的年休假规定及补偿政策;
2、计算未休年休假天数: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需要计算员工未休年休假的天数,以便计算补偿金额;
3、计算补偿金额:参照上文提到的计算方式,企业需要计算未休年休假的补偿金额,并将其计入员工的离职结算金额中;
4、员工确认离职结算:企业将离职结算金额通知员工,并让员工确认。如果员工对离职结算金额有异议,可以与企业协商解决;
5、支付补偿金额:企业按照离职结算的时间节点,将员工的补偿金额一并支付给员工;
主动离职年假未休补偿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离职申请书或离职报告,需注明离职原因;
2、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注明离职日期、工作内容、工作时长等;
3、个人工资单及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4、公司年假政策,包括计算方式、年假天数等;
5、公司人事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6、公司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综上所述,企业应当将员工未休年休假的补偿情况记录在员工的离职证明或离职协议中,以便员工在未来维权时有据可依。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向公司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以便更加准确地了解所需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资报酬。
离职年假未休如何补偿
离职时年假未休的补偿标准是:
1、如果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就要按照应当休年休假的工资的300%来支付报酬。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离职补偿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企业可以直接将离职补偿金支付到离职员工的银行账户上,或者现场支付现金,这样员工可以直接领取;
2、企业可以签发支票给员工,员工凭支票到银行兑现,领取离职补偿金;
3、企业可以将离职补偿金转账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员工可以在银行卡中查收到账款后进行提取;
4、企业可以与员工签署离职协议,约定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员工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领取补偿金。
综上所述,员工在离职补偿金的领取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认补偿金数额和税收情况,保存相关凭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没有年休假,离职后能要补偿吗
法律主观:
有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而劳动者离职后有未休完年假的,劳动者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客观: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员工离职没有休年假如何补偿
如果符合年休假条件却又没有休假,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一、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按以下办法处理:1、征得职工同意可以在下年度安排休假;2、职工不同意在下年度安排的,应当按照工资的300%(其中包含正常出勤工资在内,实际上另行支付的是200%)支付工资报酬;3、用人单位直接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二、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休假,职工因为本人意愿没有休假的,不再安排休假,也无需另行支付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辞退员工未休年假如何补偿
法律主观:
辞退的员工未休年假的,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给员工补偿,而补偿的天数则是员工当年度内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该300%的补偿中也包括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离职年假未休如何补偿
离职年假未休补偿如下:
1、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如果单位安排了,当事人自己不想休,这种情况按规定是没有补偿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劳动维权的途径如下:
1、和解。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协议的达成和完全履行靠双方的志愿、自觉;
2、调解。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的互谅互让中得以解决;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裁决;
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