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员工补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用人单位和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劳动者单方面拒绝补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正确的,通过合法的途径补签的劳动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一、补签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注意合同签订日期。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
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正确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如果是补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是倒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无权要求补偿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
2、劳动者自愿将合同签订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放弃自己的合法追偿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用人单位追偿劳动合同未签订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1、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不得、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
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
补签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而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的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必须包括必备条款。而约定条款可有可无,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和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注意事项是什么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5、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
未及时续订,需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的1个月,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就会通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而这一义务属于单位的法定通知义务。至于员工是否愿意续签,这也是后话了。若单纯的因为员工自己的愿意而不同意续签,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到了之后就会终止劳动关系,而此时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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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注意合同签订日期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正确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如果是补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是倒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无权要求补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二、劳动者自愿将合同签订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放弃自己的合法追偿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用人单位追偿劳动合同未签订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法新规定劳动合同补签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补签,只要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合同有效的条件,那么是补签的也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但是补签的内容也应当是属于双方当事人都能够同意接受的具体内容。
一、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补签?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补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采取事后补签的方式,也是有效的,只不过之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
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
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
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肯定是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说刚入职的时候没有签订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补签辞职,也是合法有效的,其中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补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关于合同补签,例如,用人单位事后 补签劳动合同 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 签订劳动合同 ,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并且,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因此,提醒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正确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补签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 劳动合同法 》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 拒绝签合同 ”,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
补签劳动合同
一、补签劳动合同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该法条的立法精神是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即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该规定为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对用人单位来说无免责理由,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无论后来补签的合同是否包含此期间,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对《劳动合同法》第82条做了补充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还要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应将2倍工资和补签合同视作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并列责任。
实践中,劳动者被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注明补签合同的实际日期,这样可以证明这份合同是事后补订的,以便劳动者在日后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可见,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的方式并不能掩盖其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是不能免除其支付2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
二、补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劳动合同内容合法。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必备条款缺失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什么是必备条款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约定条款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如有违背劳动合同部分失效。比如试用期的规定,保密协定,培训协议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劳动合同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比如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军队现役人员等不能与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也不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违法的企业,比如制毒工厂,劳动合同当然无效,有些公司不具备劳动用工权,也无权订立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些企业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讲有事实劳动合同的法律保护,对于企业来讲则是违法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仅是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在保护企业的权益。
4、劳动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任何一方以威胁、欺诈等手段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这里要特别留意,劳动合同一定要劳动者本人签字才生效,有些企业将劳动合同交给员工回去填写再自己交上来,风险极大,有些不会写字的员工,你就是让他照着画,也要将自己的名字画出来并按上手印,别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哪些合同是有效合同,哪些是无效合同,哪些是部分有效合同,可以参考一下。
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劳动合同条款虽不违法但却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有损害社会公德的内容及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同样无效。比如:有些公司要求员工不允许产生办公室恋情,一经发现给予解雇处理。有集体合同的企业,劳动合同内容不能与集体合同相冲突,在法律效力上集体合同是高于劳动合同的。比如集体合同规定员工基本工资为1500元,劳动合同签定的基本工资就必须等于或高于1500元,否则该条款无效。
三、补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从用日之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条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定。也就是劳动合同的续定也应自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没签定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后果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司需要多支付员工一倍的工资。二是劳动合同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要在原来发放了工资的基础上再发放相同数量的工资。比如某人入职9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这9个月他的工资总额为18000元(每个月20xx元),如果这9个月企业没有给他签劳动合同,则公司从第2个月到第九个月要多支付给其16000元(8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最后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工满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企业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风险很大。如果公司有数十上百甚至上千人,很容易成为群体劳资事故,要特别谨慎。补签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咨询劳动相关律师或资深的hr人员,提前预测风险,事先做好预案,防患于未然。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断档能补签么
看情况补签一份。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常识:
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
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劳动法》的内容,这一点虽然对大众来说又很大的难度,但从合同本身出发,应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共7方面的内容;二是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应明确写明。
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
一是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关于这一点,《劳动法》列出了7项内容,可向劳动部门查询。
劳动合同签订后,还应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明目张胆的不公正合同比较好防范,即使在签订比较正规的合同时,也要洞察蛛丝马迹,以防上当。
1、附加条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会有一些附加条款的,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企业拿出原文,仔细审看无异议后,还要盖章留存,作为依据。要认真检查有无遗漏的约定事项或者附加说明,需要立即补齐的绝对不可拖延。
2、当面签字,盖章不可少。求职者拿到合同,应该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以防某些企业利用先后签字的时间在合同上做手脚(更改数字、时间等)。同时,仔细鉴定单位所盖公章,看其是否与自己即将进入的单位一致。因为事后往往发现,在同一法人单位下,会存在许多分公司、下属单位或营业部门,不少劳动者是不愿意进入所有的部门的。
3、数字一定要大写。合同签字后,有些企业会抓住时间空隙,将合同上的数字更改让求职者吃哑巴亏,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
4、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有些合同需要登记才能生效,而时间涉及权益期限和合同续签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劳动合同续签,应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触犯到劳动法,一般会主动提出续签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需要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所以即便是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还继续工作未必就能生成默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HR一忙起来,可能会忘记每一位员工的续签时间,一旦超过,本来可以挽留的同事可能会心生劝退之意,本来不予续签的同事,就可以用实际工作超过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来作为证据留下来。为了避免这样尴尬的情况发生,您可以使用我们的产品,设置每位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提醒,稳稳地把握住日常人事工作事项,细致无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