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载是否侵权
小说转载算侵权吗
首行回答:
小说转载是否算侵权,取决于转载行为是否得到了原作者的许可,以及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版权规定。
详细解释:
1. 版权与转载
当我们提及小说的转载,首先涉及到的就是版权问题。版权保护的是原创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从小说、文章到音乐、图片等。在中国,版权法规定,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2. 合法转载的情况
有些情况下,转载小说是合法的。例如:
* 得到了原作者的明确许可。
* 该小说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进入了公众领域。
* 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如为评论、批评、新闻报道等目的,转载少量内容,并注明来源。
3. 非法转载的情况
如果没有得到原作者的许可,也没有符合合理使用范围,那么转载小说就可能是非法的。比如直接复制整本小说并在其他平台发布,这会导致原作者的经济损失,也损害了其创作权益。
实际例子:
假设有一本正在连载中的网络小说,某网站未经作者许可就直接转载了整本小说。这种情况下,该网站的转载行为就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原作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小说转载是否侵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答案。它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是否得到了许可、转载的目的、转载的内容比例等。为了确保不侵权,最好的方式就是获得原作者的许可或者确保转载行为符合版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转载短视频侵权吗
法律主观:
行为人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转载视频的,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观看视频,属于侵权行为。未经视频所有权人许可,擅自转载他人视频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转载算不算侵权
法律分析: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转载的不属于侵权,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有关法律网络转载侵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
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
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转载图片注明了出处算侵权吗
法律主观:
转载别人的图片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中不可避免地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并注明出处的,不算侵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等。
网络转载未经许可属于侵权吗
网络转载未经许可属于侵权。
未经作者许可的网络转载构成侵权。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综上所述,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网络转载侵权的认定
法律主观:
网络转载侵权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 网络服务提供者 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等等。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在网站上转载别人作品,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合法的: 1、著作权人或受著作权人委托的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做不得转载、摘编文章的声明; 2、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否则,就是是侵权行为。
法律客观: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