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遗产继承范围,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如何界定遗产范围
法律主观:
一、遗产的范围怎么界定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若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三)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四)某些 被继承人 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五)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弄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明确了受益人, 则这些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等即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二、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 财产继承 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 知识产权 、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三、确定遗产的范围注意事项
(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三)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四)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五)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弄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明确了受益人,则这些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等即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
法律主观:
一、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
1、遗产不应包括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
对于共有财产,应该是先析产,后继承,即分清哪些是死者的遗产,然后对遗产进行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把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当作死者的个人遗产处理,这样就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2、遗产不应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死者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其所有权自赠与之时起,就已经转移给了他人,被继承人随即丧失了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再把这部分财产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租、借他人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或出借人,死者生前只有使用权,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应当交还给出租人或出借人,而不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3、遗产不应当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所有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目前,农民的宅基地、耕种的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也不得作为遗产处理。
4、遗产不应包括被继承人的某些不可转让的人身性质的财产权,例如公民享有的受抚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以及与工作或一定职务相联系的经济待遇。
5、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国家或有关机关对死者家属所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这种抚恤并不属于死者本人的财产,而是属于死者家属的,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6、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一般都在签订时已经明确指定了受益人。被继承人死亡,其保险金就属于指定的受益人所有,不能作为遗产,也不能用来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二、遗产有什么特征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三、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包括: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
法律主观:
下列权利、义务在被 继承人 死之后不能作为遗产: 1. 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 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 债务 。这类 债权债务 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的,与 债务人 、 债权人 的人身有密切联系。这些权利义务在债权人死亡时,不能作为遗产。 3. 国有资源使用权。在我国,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都是经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人欲从事被继承人原来的事业,须自行申请,经核准取得相应的国有资源使用权。 4. 承包经营权。我国《 继承法 》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 法规 定 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 承包合同 办理。”在这里,被继承人在承包经营中投入的财产,应得的个人收益属于遗产,应按继承法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承包经营权,都不是遗产。如果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可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由继承人承包。 5. 宅基地使用权 。公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与 房屋所有权 一同转移,但不能作为 遗产继承 。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家中的长辈去世后,也会将一些房屋和财产转移给家中的子女,那么在继承房产的过程中,首先要对该房屋的面积和金额进行公证,然后继承人再持有相关证明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在办理继承手续过程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咨询当地的 律师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遗产的范围包括什么,不能作为遗产的范围又有哪些
法律分析:遗产包括以下财产:自然人的合法收入;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但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若承包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法律分析: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包括: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