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职员工要怎么赔偿(公司辞职员工有什么补偿吗)
企业员工辞职应该给予哪些补偿
一、企业员工辞职应该给予哪些补偿
1、企业员工辞职应该给予的补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赔偿;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公司叫我离职怎么补偿
公司让员工离职具体赔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为劳动者的月工资乘以劳动者在有关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以此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若辞退员工的话,若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若单位不具有上述情形仍然辞退你,则此时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让离职怎么赔偿
公司让离职的赔偿方法如下:
公司让员工离职,如果属于违法与员工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给员工赔偿金。该补偿标准则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具体如下: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2、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3、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4、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5、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工资管理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1、熟悉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熟悉院内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工资通知单的编册、装订和保管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扣款工作,以及各种税收电报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学校涉税事项的税务管理;
5、认真做好工资等发放统计工作,运用计算机对收费和发放分进行汇总、管理,及时整理、更新有关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6、完成处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日而却违反约定20号发则属违约,如果平日都是按期发放只是一次或少许几次因其它正当原因而延期发,且说明原由的则法律允许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