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需要哪些条件(传统合同的订立需要哪些条件)
订立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主观:
订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分别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订立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和价格;订立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订立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订立必须经过哪两个条件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阶段,合同订立的条件包括: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综上所述,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订立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
合同订立应满足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订立合同的主体是适格主体且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订立合同的内容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合同订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不同,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