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的民事主体(什么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什么是民事主体,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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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者法治知识精要
民商事法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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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有哪些类型?
01
所谓民事主体,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民事主体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种类型的民事主体。
自然人因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基于平等原则,除自然人死亡外,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够被剥夺。
02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依法成立,其民事主体资格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民法典》依据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同时,由于实践中一些法人组织在设立、变更、终止等方面具有特殊性,难以纳入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范围,故《民法典》还专门设立了特别法人。根据《民法典》第76条,营利法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根据《民法典》第87条,非营利法人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根据《民法典》第96条,特别法人只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这四种类型。
03
非法人组织是自然人与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与法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3条,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和法人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法律分析】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近现代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两个特征:(1)主体范围的广泛性。即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即包括具有自然生命的公民(自然人),也包括不具自然生命的组织体——法人。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国家向单位或公民发行国库券,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进行的。(2)主体间的平等性。即任何自然人从其出生起至死亡止,都有资格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任何法人在其权利能力范围内都有资格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完全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根据权利义务的承受情况,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享受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因而,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但在某些场合下,一方只享受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如在赠与关系中,赠与人只负担将赠与财产交归受赠人所有的义务,受赠人只享受接受赠与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通则中所说的"特殊主体"是指什么
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构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国家机关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吗
国家机关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国家不是法人,国家规定法人制度,并且对它们实行总的领导,国家本身并不按照法人制度组成和进行活动,而只是在一定情况下,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法通则》及其他法规明确规定的,国家机关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你行经公安局办公大楼,突然被掉下来的东西砸伤,你可以要求公安局赔偿医疗,如果它不赔,可提起民事诉讼,你跟它的地位平等的,就是跟一个公司打官司一样。
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国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在一定情况下,需要国家直接参加民事活动时,国家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如发行公债、享有财产所有权、接受赠与、对外以政府名义签订贸易协定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
1、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并因出生的事实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法人;
3、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4、国家。国家仅在特定情况下才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国家机关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吗
一、国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国家不是法人,国家规定法人制度,并且对它们实行总的领导,国家本身并不按照法人制度组成和进行活动,而只是在一定情况下,比如,发行公债、对外贸易时,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国家以国库财产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承担财产责任。国家授权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国家财产,并且规定它们行使经营管理权的范围。国家机关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用国家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活动。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含义:
指公民个人或家庭依法经核准登记,以个体财产或家庭财产为经营资本,在法定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在我国,个体工商户是作为公民的一种特殊形式存在的。其实际上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仍然是公民(自然人),但此时的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是以户的特殊形式出现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纳税方法:
个体工商户通常是定额税,不用请人做账,即不管你实际当月的收入支出情况,每个月税金是固定金额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
3.与一般纳税户和小规模纳税户的区别:个体户有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主要取决于经营规模和帐务的完善程度。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属于公司法的范畴。而公司的种类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一般都是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般人都达不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纳增值税的,税相同税率不同,二者的性质也不同。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7月28日发布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从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规定》细化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与受理程序,明确要求登记机关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规定》还细化了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的相关情形。《规定》指出: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关于注销登记,《规定》指出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并发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