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指什么呢(无效民事行为有什么类型)
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
法律主观:
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是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民事行为包括()。
【答案】:A、C、D、E
无效民事行为主要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行为;(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论述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情形。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发生效力。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它须具备下列条件:①须表示与内心不一致。即外部表示与内心意思不一致,所表示的并不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行为人内心中存在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的意思,但是却故意制造某种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虚假现象。②须有恶意通谋。即表意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不但表意人单方面了解自己的表示是虚伪的,而且相对人也了解这一情况。串通指他们之间有勾结,有意思联络。而恶意则指对于该串通是完全了解的,表意人自己了解其表示与意思的不一致,不一致是恶意造成的,而不是出于认识上的错误。③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目的。串通人之所以恶意串通,必然有其损人利己的非法目的。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是指以合法行为作表面行为,掩盖非法的隐蔽行为的行为。伪装行为,它由表面行为与掩藏行为互为表里构成。其表面行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而隐藏行为则因为内容违法而无效。
(5)违反法律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属性之一在于意思表示内容的合法性。因此,意思表示如果违法,当然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所谓违法行为,不仅指违反民法规范,也包括违反其他部门法,同时包括违反国家政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也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法律分析: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自始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行为。 有效民事行为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生效力。如:
1.17岁的少年设立的遗嘱无效。
2.精神病人设立的遗嘱无效。
3.15岁少年放弃接受遗赠的行为无效。
4.精神病人抛弃所有权的行为无效。
5.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
6.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7.其他行为。
(二)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四)伪装行为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