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可以上诉吗(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需要请律师吗)
已经判了刑的刑事案件.坐牢坐到一半了.原告可以要求再上诉重新判刑吗?
刑事案件中原告即被害人,是否支持上诉有以下3种情况:1、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申请;2、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也是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对民事部分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通过原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3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抗诉应以书面形式,即必须制作抗诉书。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一般对于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或者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发生上诉,也没有提起抗诉的话,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就需要按照一审判决书中的内容,实际开始执行,该释放的释放,该收监执行所判刑罚的就要送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上诉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可以上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原告人对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如果是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只能向检察院请求抗诉,不能上诉。
二、怎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三、刑事附带民事受案范围
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其他物质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在刑事诉讼进行完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确定之后,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因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侮辱、诽谤行为而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2、被害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中,一是应将非直接遭受的损失,排除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外(如被害人因伤害住院治疗时,在医治其他与伤害无关的病症上的费用等),二是被害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中,既包括已经受到的损失,也包括以后必然遭受跌损失(如在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伤不能工作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费用),但这种损失应当是必然的、可期的、合理的,其具体的赔偿范围应根据民事实体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3、只有因人身权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取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损坏财物等)。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的财产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抢劫、盗窃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物,责令退赔解决。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或毁坏的,应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和退赃后,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刑事部分不服
法律主观:
1、 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 附带民事诉讼 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附带民事对刑事部分不服有哪些具体内容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附带民事后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法律分析: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或者履行后就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已经赔偿或者履行说明已经履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调节,另行再提起诉讼违反了“一事不二理”的民事诉讼原则。如果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满意,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超出了上诉期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刑事付带民事,被告把赔偿金打法院账户了,我原告上诉又胜诉机会吗?
你上诉,有没有胜诉的机会,不知你的案情,不知一审判决和你的上诉请求,谁也不好回答你。你要是不懂,咨询一下律师。
被告把赔偿金打到法院账户,不影响你上诉,当然也表明了被告方的良好态度。
刑事案件的赔偿,建议判决前双方协商调解处理,这样可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指望法院能在附带民事判决中判决赔偿很多钱,是不现实的。
参见蕞高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付带民事,原告民事上诉,被告会转送监狱吗?
刑事附带民事是附属于刑事案件一种特殊形式,如果原告对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在上诉后会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作为被告也是必须要参加庭审的,因为也会有举证质证以及辩护等过程,这个阶段被告是不会被转送到监狱的。等待案件结束之后,被告才会按程序转送到监狱。但是如果原告民事上诉没有新证据来证明的话,一般会被维持原判,因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给予原告的赔偿只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身体上带有伤害一般不会给予残伤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一般数额都比较少。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权吗?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的上诉权;对刑事部分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对刑事部分判决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