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终局裁决申请撤销容易吗(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
撤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太难了
法律主观:
您好,关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申请怎么撤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撤销终局裁决劳动仲裁申请: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 一裁终局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救济权利,本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一)申请撤销裁决的特点 申请撤销裁决有以下特点: (1)撤销裁决的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与用人单位不同,根据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的救济途径是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申请撤销裁决;反之,用人单位只能申请撤销裁决,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2)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决。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申请撤销裁决,不影响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的履行。法院做出撤销裁定之前,仲裁裁决仍然有效。 (二)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 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包括: (1)必须有证据证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有法定应予撤销情形之一的。 (2)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主要是指: (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错误的。这里并不包括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2)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3)援引法条错误的; (4)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违反法定程序的。主要是指: (1)仲裁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2)违反了有关回避规定的; (3)违反了有关期间规定的; (4)审理程序违法等。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伪造证据,是指制造虚假的证据,对证据内容进行篡改,使其与真实不符。如:制造虚假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等。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包括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证明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等。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受贿是指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书事人行贿;徇私舞弊是指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枉法裁决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对一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以认定;二是对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三是伪造、毁灭证据。根据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四)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和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应当注意: (1)当事人既包括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 (2)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仲裁裁决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同一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容易撤销吗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裁决结果,是不能够到法院起诉,只能到中院申请撤销裁决结果,中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会撤销裁决;如果不符合撤销条件,原裁决结果生效;一般为了拖延时间,都会申请撤销,接到中院的电话,配合调查即可,不符合撤销条件的,裁决结果不会被撤销,即使被撤销,劳动者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向中院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撤销可能性有多少?我在一央企当临时工,未给我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就可以。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领取工资证明、工友或同事的书面证明、考勤表、录用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工作内容相关文件等,在入职之前一定要于工作单位进行签订,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人员于所属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重要依据,在保护劳动者自身权益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公司职员在入职前必须要签订相关合同,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会败诉吗?只要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就可以,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领取工资证明、工友或同事的书面证明、考勤表、录用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工作内容相关文件等。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从你入职到现在为止的社保, 如果公司想让你离职,还需要支付你1个月的代通金和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只要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哪怕未签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中也是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的利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申请撤销终局胜率有多大
不大。
终局裁决撤销的几率很小,因为经过前几个裁决,基本上出现错误的几率很小。仲裁终局前,单位如果撤销仲裁,是需要说明理由的。不可能想撤就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已经达成和解,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后撤诉,不再追究员工责任。二是用人单位在仲裁前发现不利于用人单位的证据,直接撤诉,寻求和解,不一定就会败诉。因为双方都需要举证,不是所有仲裁用人单位都会败诉的。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规定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容易撤销吗
1、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不容易撤销,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裁决结果,是不能够到法院起诉,只能到中院申请撤销裁决结果,中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会撤销裁决;如果不符合撤销条件,原裁决结果生效;一般为了拖延时间,都会申请撤销,接到中院的电话,配合调查即可,不符合撤销条件的,裁决结果不会被撤销,即使被撤销,劳动者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2、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将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实现之权利的制度。仲裁时效是当事人请求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性权利的有效期限,因此意义重大。
(一)仲裁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仲裁时效的中断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具备一定的事由时,已经计算的仲裁时效归零,重新起算。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原因有:
(1)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当事人一方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仲裁时效中止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具备一定的事由使当事人申请仲裁存在障碍时,暂停时效的计算,待上述事由消除后,再继续计算时效。仲裁时效中止的原因有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