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关系区别)
小时工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公司临时工合同与公司劳务合同的区别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其一、临时工合同与劳务合同两者签订合同方式的不相同;其二、临时工合同与劳务合同两者承担的风险事务不相同。
一、公司临时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签订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是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生劳动关系。
劳务工是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
2、承担的风险事务不同
合同工由于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用人以后所有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即必须直接面对录用员工的劳资福利纠纷,还要同时面对诸多政府部门,如劳动、人事、社保、公积金、档案、户籍管理部门等等。
劳务工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约束,只有岗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对不称职的员工可以随时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员上岗,这样给员工产生一种竞争上岗的压力。
二、临时工合同的约定事项有哪些?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8.还有一些工安事项,如作业安全问题,上下班安全问题及理赔。
三、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根据上文,可以得知,公司临时工合同与公司劳务合同签订合同方式以及承担的风险事务不相同。临时工合同除了必备条款之外,还应当由相应的约定事项,包括相关的伙食补贴、住宿补贴等事项。此外,临时工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效力待定这几类。
劳动合同里的合同工与临时工区别
法律分析:区别: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