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帮买保险辞职后可以再追究吗
公司没有交社保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吗
公司未交社保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离职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劳动者给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离职后可以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买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保缴纳所需材料如下:
1、个人交社保,个人交社保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2、企业给员工交社保,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工资单,公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没给我交纳保险,离职后可不可以去要求赔偿
公司没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离职后可以去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以公司没有交社保等五险为理由辞职的,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补缴保险并赔偿。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漏缴的社保,还可以要求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跟单位协商不成,带上劳动合同去单位所属区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可以以没有依法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交社保,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以公司没有交社保为由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说公司打算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除了双倍工资外,公司还需要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个计算的时间是从入职那年开始,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也是一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金额是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还要从工作之月起补交社保。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已经辞职了,但公司未交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吗?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出现需要被保险的事由时因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由单位进行赔偿,此类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2)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员工离职后,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吗?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员工离职后,是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现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经员工多次催告后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已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法》中关于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单位没买保险辞职后可以要求索赔吗?
当然可以的,这是你应该享受的权益。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如果离职公司不帮买保险能告他吗?
可以的,
那么通常情况下,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这样的一个争议。第1个途径就是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调查,如果说调查结果属实的话,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员工的社保待遇,因为企业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单位是不能够拒绝承担社保交费的。
第2个途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和处理。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并且最终出具劳动仲裁结果,那么这个劳动仲裁结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说企业单位拒不执行这样的一个劳动仲裁结果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法院诉讼的,但是在没有确定劳动仲裁结果出台之前,是不能够直接起诉所在的工作单位的。
辞职后还可以投诉公司不买社保吗?????
可以。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员工入职的三十天之内,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你在公司工作了,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为你缴纳社保,除了单位的责任以外,其实个人也是有责任的,但是作为员工,因为想保住自己饭碗,可能在在职时不敢提出,所以这也就助长了用人单位知法犯法的风气,再加上地方有关部门不作为,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借口,对于这类单位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用人的歪风邪气。
那么你这种情况,既然已经离职了,离职后就不再担心饭碗的问题,所以依法维权是非常必要的,毕竟缴费时间很多人是浪费不起的,特别是那些年龄比较大的人。根据我的经验大概有两个方面维权诉求。
一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件规定的条件辞职离职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4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可以获得4个月本人在单位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如果你在职时的月工资标准平均为5000元,那么离职后可以得到20000元的经济补偿,工资越高的人越划算。
二是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交四年的养老保险。为什么只提养老保险呢,是因为医疗保险具有时效性,即使补缴了4年的医疗保险,除了能够计算为缴费年限以外,对于其他的是没有什么益处的,比如医疗报销已经过了时效性等,另外的失业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等都过了时效性,没有什么实在意义。但是养老保险不一样,养老保险是到了退休后才能享受待遇,4年的缴费年限折算为今后的养老金,也是将近每月400元左右。当然在补缴的过程中,除了单位缴纳部分和滞纳金以外,个人承担的部分是需要自己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