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误工赔偿
代位赔偿后,车辆折旧费和误工费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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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和折旧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用
事故发生后,既然事故认定您是主责,那么对于对方的车辆损失您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损险、交强险等保险险种一般只对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不对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您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等保险险种,保险公司也只会赔偿对方因车辆维修而造成的维修损失。对于对方提出的折旧赔偿(应该考虑为车辆的贬损赔偿),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
一、 交通事故 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保险公司代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 交强险 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 人身损害赔偿 ,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赔偿限额 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以要去替代交通工具损失。不可以要求误工费,只有对人身造成损害,不能参加工作并导致误工损失的,才能要求误工费。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 、 护理费 、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 伤残赔偿 金、 精神损害 抚慰金等。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 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 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综述,在车祸发生后一定要弄清责任方在谁,并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受害方可根据交警大队提供的相关证明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费用,但是一旦要注意权责分明不可以无辜 敲诈勒索 责任方,这样的行为会受到严惩。
关于交通事故受损方误工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有以下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大概为五万元左右,由于误工的时间是难以确定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想要获得误工赔偿的主体,必须要能够证明确实存在误工的情形,但是难免会有单位与职员串通,虚构误工时间的情形发生。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大概为五万元左右,由于误工的时间是难以确定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想要获得误工赔偿的主体,必须要能够证明确实存在误工的情形,但是难免会有单位与职员串通,虚构误工时间的情形发生。
误工费的标准有两个,还有一些地方是有三个。首先第一个就是由政府给出的数据,每年都会更新的,大家可以去查阅。另外一个,就是由受害者自己主张并且提出证据证明的,那么计算基准是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扣掉假期进行计算得出来的结果。至于第三个标准就是第二个标准和第一个标准的结合,那就是地方对误工费的最高额有限制,最高不得超出省数据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按照3倍进行计算。
误工费的天数计算基准在于医生在查看病情时所写的医疗报告,里面一般都会写明建议休息多少时间。如果没有,是可以找医生开证明的。如果没有及时找医生开证明,还可以在申请伤残赔偿等医疗鉴定的时候,让法医根据医疗诊断书以及医疗报告等资料进行鉴定评估,给出适当的结果。所以这点是不用担心的,因为是可以确定下来的。不过最好还是让医生开证明,毕竟他是主治医生对你的病情更为了解,结果也是最为公正的。
注意一点,这里的误工费仅仅是受害人的误工费,而不包括家里面的亲属为了照顾在住院的受害者,而耽误工作的费用。那个是属于护理费的范畴,而不属于误工费。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不管是误工费还是医疗费,只要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前就购买了保险的,确实是需要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是他人举证肇事者存在着醉驾等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的,该保险公司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