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干了保险怎么转(单位不干了保险怎么转个人)
在厂交社保.不干了,交社保怎么办
在工厂交社保不干了社保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
1、如果已经找到下一个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去社保局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公司;
2、如果劳动者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停止缴费的话,将会形成缴费年限的中断,但是时间不宜过长;
3、如果没有找到新工作,可以个人全额来缴纳社保。
原单位缴纳的有社会保险,辞职后找到新工作单位的,可以由新的工作单位续缴。2.如果未找到工作单位续缴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在厂里交的社保辞职了,可以停止缴费,或者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等,具体如下:
1.停止缴费。会导致社保的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停止累积,但是不会清零,且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而且若断交时间不长,比如只是断交三个月以内,那么影响一般不会很大,等找到新工作后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即可,而且若断缴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那么一般还可以申请补缴(补缴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断交后,那么就无法使用医保统筹报销了;
2.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辞职后,个人可以自行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一般来说,如果是当地户籍,那么可以携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和户口簿前往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如果不是当地户籍,那么可以携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和居住证前往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此外,个人也可登录当地社保官网、当地社保官方公众号、当地社保官方APP等线上平台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手续;
3.缴纳城乡居民社保。携带好身份证前往当地社保经办中心办理缴纳手续即可。不过城乡居民社保每年有固定的缴费期限,若是错过,就只能等下一年再交了。此外,城乡居民社保一般只能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4.社保转移。如果辞职后准备去其他的城市工作,那么可以申请社保转移,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5.退保取钱。社保虽然不能轻易退保,但若符合相关条件,比如参保人身故、参保人出国定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且不符合补缴或延交规定等,那么可以申请退保,将个人账户中的钱取出来,但是统筹账户里面的钱是无法取出的。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离职后,若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那么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自行缴费购买养老保险(外地农村户口除外),而基本医保的保费则是由失业基金予以支付,无需个人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离职了社保怎么转走
离职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社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一、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转移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索取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参保凭证。
省内社保转移账户转移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二、跨省社保办理流程:
所需资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盛世人力资源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转移程序: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第五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在原单位不干了社保怎么办
在原单位辞职了就不会再进行缴纳,社保一般就会停止了,等找到新的工作就可以进行续缴;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一般在员工离职之后单位就会到社保局办理减员的手续,对于员工的社保就会自动的停保;如果找到下一个单位,那么也是可以按规定继续的缴纳,只要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享受退休的待遇。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如何强制从原单位转出社保
员工辞职社保从原单位转出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原工作单位参保地与现工作单位参保地是同一地区的,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你原单位在你离职后,就会在参保地社保局申报减员,把原社保号报给新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帮忙办理社保续缴手续,并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如果是因为个人不满足社保转移条件,那么,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相反,如果个人满足当地的社保转移条件,公司不给办理,那么,个人可向社保局投诉。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纳费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接续的。对于职工离开了本市,到其它地区进行就业的。应该由缴费的单位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等相关的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申请。然后在清算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之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只要你离开与单位时,与原单位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原单位到社保办理了你的减员手续,减掉你了社保同时给你出具回工回执,你拿到回执了,社保关系自然回归社保了,无需转。
1、如果原工作单位参保地与现工作单位参保地是同一地区的,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你原单位在你离职后,就会在参保地社保局申报减员,你把原社保号报给新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他们会帮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2、要从原单位转到现单位,如果两个单位是在一个区内,就不用在社保局转,直接就是原单位不交关于你的保险费用了,由现在单位交就行了,社保局有你的身份号,单位办理保险的工作人员知道怎么办理。如果不是在同一个区,那你就要自己到原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保局办理社保卡转出,再到现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保局续保。 如果单位在你在职期间没有办理你的保险,那根据《民法典》你有权要求原单位补办你在职期间的相关保险。
3、如果原工作单位参保地与现工作单位参保地是同一地区的,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你原单位在你离职后,就会在参保地社保局申报减员,你把原社保号报给新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他们会帮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我国要求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如果在一家公司辞职到另一家公司就职的情况,需要将社保也从原单位进行转移,如果是同一城市缴纳的就会比较简单,不同城市的需要到社保局进行详细咨询,但通常公司的人事部门将会负责该项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原单位倒闭了社保怎么转移到新单位
法律主观:
劳动者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 自由职业者 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 社保转移手续 :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 养老保险缴纳 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离职劳动者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 2、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劳动者才能办理转移手续。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离职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 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辞职不干了社保怎么转
离职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社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离职社保的影响:
1、对医保的影响。断缴后第2个月,医保就不能报销了,断缴超过3个月,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就会清零。再次交上时,则算重新参加社保。
2、在部分城市断缴会影响到买房落户、买车拍牌、小孩上学。
3、对养老金的影响,政府规定至少要缴满15年,退休之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4、对公积金的影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停缴状态,对短期内不着急买房的人来说,断缴影响不大。之前缴的依然在账户里。
5、对生育报销的影响,生育险需累积缴满1年,或连续缴满9个月,并且生产当月需继续交,才能报销生产费用以及领取生育津贴。
综上诉述:
为了保障您的社保权益要及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将原单位的社保关系转移到个人名下,确保您的社保记录不受影响。其次,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社保缴纳方式,可以选择个人缴纳或者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适用的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单位辞职了社保怎么处理
单位辞职了社保需要办理转移。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员工在离职后,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2、在当地社保局要求的时间内办理社保转移申请。
3、在办理完转移申请后,由社保转出地经办窗口出具缴费单据。
4、员工持缴费单据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并缴纳对应的社保费用。
社保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养老保险,保障未来养老生活,被保险人退休后可以按时领取养老金,早亡可以领取丧葬费以及抚恤费;
2、医疗保险,因为疾病产生医疗费用时可以按规定予以医疗报销;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退休也可享受医保待遇;
3、失业保险,被保人非主动失业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可以提供一笔失业保险金及补贴;
4、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被保险人支付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以及提供伤残津贴;
5、生育保险,对生育期间的产检、医疗费用提供报销及补贴。
综上所述,社保月份累计一般是指某个时间段内的社保缴纳情况,对于不同的社保险种和地区,时间段可能不同。如果需要查询具体的社保月份累计情况,建议提前了解所需查询的时间段和具体的查询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辞职不干了社保怎么办
法律主观: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 社保 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 辞职 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需要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 身份证 、 解除劳动关系 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辞职不干了社保怎么办
辞职不干后,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基本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