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加班有加班费吗(建筑公司加班有加班费吗合法吗)
为什么建筑行业没有加班费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有证据证明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变相的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3)不定时工作制人员无加班收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加班收入。
北京交科勘察设计院建筑分院怎么样?工资高吗?加班多吗
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现如今已经非常明晰了,但大部分人只知道什么1.5倍加班费、2倍加班费之类的。但由于历史原因,有很多问题点存在!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究竟是多少?只要加班就一定有加班工资吗?如果这些问题没搞清,就大谈公司应该支付几倍加班工资,那就言之过早了!
加班费的倍数
基本上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平时加班费是1.5倍,周末加班费是2倍,法定假日加班费是3倍。
计算公式也很简单,加班费=约定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费倍数。
加班时间能调休吗?
这个也很简单,只有周末加班可以调休,平时加班和法定假日加班不允许调休,必须给加班费。而且调休公司需要提前发通知告知员工。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这个问题很多人弄不清,为什么?因为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每月发的固定工资都应该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但在实际案例中却不是这样,有支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计算加班费的,有支持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工资额度来计算加班费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额度来作为加班费基数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的原因,不过这些都针对生产一线员工的比较多,对于办公室的人员,很多公司就会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
只要加班,就一定要支付加班费吗?
可以肯定的说,不是所有的加班公司都需要支付加班费!这就是为什么996盛行的原因,一个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有效加班要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一、做的必须是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事情。
二、若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那么加班还必须经过公司的批准。
三、如果是个人意愿来公司加班,那么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所以,涉及到加班费的证据有:打卡记录、工作记录、加班的公司审批记录等能证明加班的材料。这些证据基本很难收的齐,可以这么说,在劳动争议的取证中,关于加班费的取证是最难的!我们在日常加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晚上搞"文明施工"又不给加班费,提前下班还要罚款,这合理
用人安排劳动者在晚上上班的情形,用人单位并不需要额外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无权因劳动者提前下班而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以罚款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建筑设计行业加班为什么没有加班费?
任何工作加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加班费,建筑设计行业加班也不例外,你们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