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羁押可以算服刑吗(看守所算服刑时间吗)
能在看守所服刑吗
法律主观:
看守所能服刑。看守所关押的人员,包括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后者被判处了刑罚,说明看守所是可以服刑的。
此外,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所以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作服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看守所期间算不算服刑
法律分析: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诉期间人在看守所,关押时间算不算服刑?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
在看守所关了半年,法院判刑一年半,在监狱应该服刑多长时间?
在看守所关了半年,法院判刑一年半,还要在监狱服刑一年。
在判决之前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看守所会根据服刑人员所判的刑期分押不同警戒级别的监狱 。
看守所是用来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一般都是涉嫌,有嫌疑,又称为犯罪嫌疑人。但因为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清楚,又怕人跑掉,所以要先关进看守所,防止嫌疑人逃跑、隐匿、自杀等情况。如果嫌疑人被查清楚确实有罪,被法院审理判刑了,就不叫嫌疑人而叫犯人,就会被关押到监狱了,当然被判的刑期比较短或者拘役一类的刑罚就在看守所执行了。
监狱是嫌疑人被查清楚确实有罪,被法院审理判刑了,就不叫嫌疑人而叫犯人,就会被关押到监狱服刑,刑满才会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第一款所列情形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影响再犯罪的因素。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应当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涉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的,应当审查该成果是否系罪犯在执行期间独立完成,并经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判刑后服刑的时间从关押期间开始算吗?
是的,
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看守所待了两年零三个月,在服刑的地方待了二十个月,能减多少刑
判刑之前在看守所关押的日子算在服刑期之内。根据《刑法》第41条、44条、47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刑事判决书中一般会注明刑期的起止期限的。另外有一点需要提醒,判决之前,不仅关押在看守所的日子算在服刑期限之内,在拘留所关押的,也算在服刑期限之内,当然关押在拘留所的应当因同一事由被关押的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