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能投标吗(建筑分公司可以独立投标吗)
施工企业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吗?
法律主观:
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一般不能参加投标。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进行投标。
法律客观:
《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公司能不能参加招投标?
分公司能参加招投标。
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可以投标的,只要分公司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就能投标。参与投标的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投标资质的分公司可以作为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招投标需要的条件如下:
1、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投标人(公司)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3)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送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予承担。
2、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综上所述,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建筑工程公司的分公司可不可以参加招投标
法律主观:
建筑工程公司的分公司不可以参加招投标,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身份,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建筑分公司可以直接投标吗
建筑分公司是否能投标,要看是否符合投标主体资质和建设等级资质。具体如下:
1、如果建筑分公司符合投标文件中,要求需要符合投标主体资质和建设等级资质的,可以投标;
2、如果不符合的,一般必须以建筑总公司的名义,或者是通过总公司的授权来进行投标。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独立投标吗
法律分析: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投标。建筑企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没有投保资格。标书应该写明总公司,用总公司资质进行投标。分公司经过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事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是不能参加投标的。如果想参加投标,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是总公司的分支,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招投标分公司不能投标的吗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投标可以用分公司的业绩。因为投标是为公司争取的业务,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和总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但是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所以总公司投标可以采用分公司业绩。
法律客观: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筑企业分公司能否投标
法律分析:1.可以投标。
2.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招标投标法》第25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得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投标人并非必须是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也可以参加投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独立投标吗
法律主观:
1、不可以。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能用总公司资质投标。 3、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用总公司资质投标。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分公司能投标吗
建筑分公司是否能投标,要看是否符合投标主体资质和建设等级资质。分2种情况来处理。分别是:1、如果建筑分公司符合投标文件中,要求需要符合投标主体资质和建设等级资质的,那么可以投标;2、如果不符合的,那么一般必须以建筑总公司的名义,或者是通过总公司的授权来进行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