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答案】:B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B选项中,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赔偿应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故正确答案为B。
农村宅基地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是。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内的组织成员只能够使用自己所分到的宅基地,也不能够随意转让或者处分。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很明显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屋,那么该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涉及到共同财产的重大事项、例如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时,需要取得另一方同意,未取得同意的,上述行为效力待定。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答案】:C
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婚姻法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规定,夫妻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个人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纯个人劳动所得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夫妻应当共同管理家庭,共同负担家庭的生活费用。夫妻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工作赚到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共同管理、使用。但是,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之外,个人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纯个人劳动所得以及其他个人非法所得等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支配。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原则上应当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离婚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据夫妻协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公平的,应当依法判决。在具体处理时,除了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外,还应当考虑家庭生活的需要、子女抚养与教育等因素。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公,又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是夫妻在离婚等情况下需要面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各项收入、房屋、存款、证券、商标、专利权等合法财产,但是个人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纯个人劳动所得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中,应当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和因素,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各项收入、房屋、存款、证券、商标、专利权等合法财产。夫妻一方所持有的财产,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证明是个人财产的除外。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哪些
一、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的是哪些?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 结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 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伤残 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 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 知识产权 ,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二、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1、《 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其实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也不可能对夫妻个人和 共同财产 的这一块有着绝对全面的规定。除以上这些明确罗列出来的部分,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比如说有些知识产权,如果在离婚的时候知识产权还没有确认下来,其实,这也不应该被判定为共有财产。
怎么存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存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是其存钱的行为发生在上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或者婚后其存款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其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的存钱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律图网资料显示,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2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