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和非财产性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财产性和非财产性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财产性和非财产性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财产性收入是通过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非劳动收入是指劳动收入以外的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
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
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 等。
3、耐久性
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4、数量有限性
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
5、保值增值性
动产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_。
不动产这种是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对来说它的财产可以说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而非财产性收入,是指除掉财产性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一般是指劳动收入,比如工资,奖金,提供服务等与实际劳动直接相关的收入。一般来说,非劳动收入就属于财产性收入。
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的定义如下:
1、财产案件即在诉讼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如继承纠纷、借贷纠、损害赔偿等;
2、非财产案件即诉讼中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多为关系人身权的案件,比如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确定血缘关系的案件、宣告失踪、死亡等。
人身损害或伤害属于财产性和非财产性的双重性案件。
民事案件多数为财产性的案件,非财产性案件所占比例很低。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1、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输、租赁、借贷、保管等关引发的案件;
2、因人身关系发生的案件,包括姓名权、肖像权、损害名誉权、著作权等案件;
3、因婚姻家庭关系所发生的案件,如离婚、抚养、收养等案件;
4、因劳动关系所发生的部分案件,如劳动纠纷。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