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伪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当事人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2.伪证行为妨碍的是刑事诉讼活动;3.伪证人应当具备主观故意,即明知其虚假陈述对案件有重要影响,仍然为之,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4.具备了客观的伪证行为,即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证据的认定标准
1、伪造证据的情形包括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
2、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伪造证据既包括伪造刑事证据,也包括伪造民事证据;
3、既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一、民事伪证罪立案标准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伪造证据的主体,依自然人和单位的不同,罚款的金额也不同。
二、伪证罪的行为
1.毁灭、伪造证据;
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3.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只要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三、伪证罪的必要条件
1.只有在刑事诉讼中才有构成伪证罪的问题。
2.构成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共四种人。
3.只有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提供伪证的行为才构成伪证罪。
4.从行为上讲,构成伪证罪的行为是指作虚假的,与案件事实不符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5.伪证罪属于故意犯罪,而且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伪证罪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法律主观:
伪证罪的认定标准是这样的: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伪证罪立案标准: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5.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行为人伪造、变造、毁灭凭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监察等行政活动中发生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
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民事伪证罪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民事伪证罪立案标准: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二项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法律主观: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是指以下方面: 1、毁灭、伪造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是重要证据的,在刑事诉讼中足以影响罪与非罪的认定;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中足以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成败或者使其诉讼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在 刑事诉讼 中,辩护人、诉讼 代理 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 证人 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