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遗弃罪
遗弃家人在什么情形下会构成遗弃罪
在家人遇到了重病或是与家人之间的关系变差、对方破产等等的时候,有些人会比较心狠,景自己的家人给遗弃掉。遗弃家人虽然是个人的行为无权干涉,但可能触犯了法律,遗弃家人在什么情形下会构成遗弃罪?下面我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遗弃家人在什么情形下会构成遗弃罪
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遗弃儿童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不赡养老人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遗弃罪
法律主观:
行为人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却不赡养老人,若导致被赡养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一般会构成遗弃罪。《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么情况下构成遗弃罪?
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 伤残 、疾病等原因, 丧失劳动能力 ,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 抚养 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 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 收养 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 再婚 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有哪些成立条件的详细介绍。通过以上表述我们知道遗弃罪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而直系亲属却也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但是,如果你有一天年幼弱小、或年老衰残,亦或是疾病加身而遭遇了遗弃,不要忘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什么叫遗弃罪什么样情况下就定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以下要件的才算遗弃罪:
1、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立案标准有:
(1)对于应当尽赡养老人义务的,而拒绝履行义务,将老人遗弃在荒山等难以发现的地方;
(2)对于应当尽抚养未成年义务的,而拒绝履行义务,例如将婴儿遗弃在车站、码头、公园等情形;
(3)遗弃精神失常、身患疾病等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么叫遗弃罪什么样情况下就定成遗弃罪
一、什么叫遗弃罪
1、遗弃罪是指对老人、小孩、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比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怎么处罚
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只有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赡养老人涉及的罪名是什么
不赡养老人只有情节特别恶劣,才会涉及犯罪,涉及到的罪名是遗弃罪。因此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认为子女情节恶劣想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是有法可依的。关于不赡养老人涉及的罪名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不赡养老人涉及的罪名是什么
1、不赡养老人只有情节特别恶劣,才会涉及犯罪,涉及到的罪名是遗弃罪。
2、行为人构成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1、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不赡养老人只有情节特别恶劣,才会涉及犯罪,涉及到的罪名是遗弃罪。
什么情况属于遗弃老人
行为人存在负有对年老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的,构成遗弃罪。犯此罪的,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一、犯罪构成
(一)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1、行为主体必须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义务来源不限于亲属法的规定,而应按照刑法总论中所讨论的作为义务来源予以确定。例如,孤儿院、养老院、精神病院、医院的管理人员,对所收留的孤儿、老人、精神病人、患者具有扶养义务;将他人的未成年子女带往外地乞讨的人,对该未成年人具有扶养义务;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的人,具有扶养义务;如此等等。
2、行为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其中的年老、年幼并无清晰的年龄界限,患病的种类与程度也无确定的标准,都需要联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来理解和认定。行为对象不必与行为主体具有亲属关系。
3.行为内容为“拒绝扶养”对此,应做出符合法益保护目的的解释。扶养实际上是指扶助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使其能够像人一样生存。
4.成立遗弃罪要求情节恶劣
对此,应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司法实践,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形,均属于情节恶劣。
5.经被害人有效承诺的遗弃行为,一般阻却违法性
(二)责任形式为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并希望或者放任危险状态的发生。
二、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一)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应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志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客观要件不同
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三、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一)客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三)主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
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七条
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遗弃罪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