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法人资格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依法成立。法人组织的设立合法,其设立的目的、宗旨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人章程:法人组织构成及运行活动的基本规则。法人章程是营利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设立的必备条件。
一、法人资格
1、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公司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是:
1、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2、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3、有符合公司章程的出资额;
4、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⑤有公司住所。
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具备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权等一系列专属于人身的权利。
三、典型的企业法人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均为独立的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因为他们不具有盈利性特征,所以不是“企业法人”。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性质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公司法上的独立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什么是法人?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中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分类:
1、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它是一种经营性的社会经济组织。
2、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法人资格的取得条件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是:1、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2、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3、有符合公司章程的出资额;4、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法人的概念及法人成立的基本条件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
【法人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法人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应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将本组织的性质、宗旨、章程、资金和经费、负责人以及活动范围和方式等如实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例如,企业法人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后,还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获准后,方能开展经济活动。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和活动经费。财产是法人开展工作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先决条件。所谓独立支配的财产,包括法人享有独立支配权的财产或者独立所有权的财产。
企业法人还必须是实行自负盈亏、独立经营与独立核算的社会组织。而工厂的车间、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则不能成为法人。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依法享有名称权。因此,法人要有自己的正式名称,以标明其身份。法人是法律上人格化的社会组织,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因此,法人必须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在对外、对内活动中,法人的常设领导机构或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行使管理权和履行职责。法人要有固定的场所作为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定住所,以利国家主管机关监督和管理或者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独立地参与起诉、应诉的社会组织。法人对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者所属的经济实体,不能履行义务时,由该法人组织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特征】
以有限责任为核心——独立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
1、法人是团体
法人是由自然人及其财产的集合而组成的团体或说是社会组织,这个社会组织被法律确认为民事主体 。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独立财产)
法人的财产属法人所有,既独立于其出资人,也独立于其雇员;其享有的就只是股东权而不再是所有权,出资财产与出资人“脱钩”,使这部分财产成了法人的独立财产。
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责任)
任何以法人面目所为的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即使行为的作出者是作为法人成员的自然人,也由法人承担该行为的后果。易言之,法人的出资人仅负有限责任。
4、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独立人格)
由法人代表人、代理人或者其他雇员出面的;任何自然人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其人格就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其行为名义上属于法人,其效果自然也由法人承担。
法人资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要成为法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合法的组织形式:法人可以是企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各种组织形式。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成立,才能具备法人资格。
充足的注册资本: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和行业类型,注册资本
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注册资本要满足成立和运营的需要,不能过低,以确保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法人必须有合法的法定代表人,其负责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和行业类型,需要到相应的部门或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合法合规经营:法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法人有年龄限制:
1、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2、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法人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四、法人必须是从事法人业务活动的人。
五、法人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六、法人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并依法登记注册。
七、法律依据:
1、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八、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人的基本法律特征
1、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最大区别。法人是社会组织,但不是任何组织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那些具备法定的条件,并得到法律认可或依法获得批准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法人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它拥有独立财产的必然反映和结果。正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它理所当然地要独立负担由自己活动所产生的财产责任。
既然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财产以及创立人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人的成员或创立人个人对法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一点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存在明显区别。
非法人组织通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通常要对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人需要的条件包括:
1. 依法成立,这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性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
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而组织机构和场所则是法人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
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指法人以其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投资人或成员单位等要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
以上这些条件都是法人成立的基本要素,缺一不可。具体来说,法人的成立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包括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步骤,只有依法成立,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开展相应的民事活动。
同时,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这是其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承担民事责任的重要保障。
除此之外,法人还需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而组织机构和场所则是法人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些要素,法人就无法正常运转。
最后,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其作为独立法律主体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法人需要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够成立并开展相应的民事活动,这些条件缺一不可,都是法人成立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