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条件有什么呢(诉讼离婚律师费一共需要多少费用)
什么情况下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应该是大家很少听说的。毕竟涉及的专业知识比较多,应该了解的比较少。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呢?让我们和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情况下可以诉讼离婚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双方必须有结婚证或者已经构成事实婚姻。婚姻事实是指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前,一男一女未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经符合婚姻的本质要求。
2.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其他第三人不得作为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丈夫或者妻子提起离婚诉讼。
3.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起诉方是原告,被诉方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第二,审判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后,从诉讼程序开始到判决终结所进行的全部调查的总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分为庭前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断
根据审理情况,应当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立即宣判。人民法院应当公开进行审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布判决书。
离婚案的一审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
诉讼离婚的程序有什么
离婚案件一般会在6个月内(特殊情况下15个月)由法院审结。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时限为三个月。一审法院提出的上诉一般将在三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为六个月)。
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
一、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是哪些
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是: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 结婚登记 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其他条件。
二、一般诉讼离婚了法院会不会分财产
一般诉讼离婚了,只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分割财产的,法院才会分财产,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分割 夫妻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 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有: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要有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离婚诉讼要有的条件:
1、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当事人应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为适格原告,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之间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是: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应当递交书面起诉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当为婚姻关系本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