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我方签字对方未签字情况
合同给对方发过去,对方没签字
1、合同没签字盖章,一般情况下,认为合同没成立,更不用说生效的问题了
2、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达成了合意,或者双方已经实际依照合同履行了,那么该合同是有效的
3、合同非本人签字,不一定不生效,如果是代理人签的字,合同是生效的,即使是表见代理也是对本人生效的
4、如果是无权代理,或者冒用他人身份签订合同,则合同不对本人生效,对无权代理人和冒用人生效
签了合同但是甲方没签字,会有什么风险吗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存在一方没签字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此法律上将该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履行合同义务,虽然合同形式缺陷但是已经履行合同内容,则该合同成立。
一、甲方签订合同没签字有效吗?
如果该合同是书面合同,只有乙方的签字,而没有甲方的签字和盖章,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该合同是电子版形式的,则必须事前签订确认书,否则,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既然是合同,就需要双方都签字确认,没有签字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未签字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生效。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因此合同成立。
合同的本质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产物。而最终的签字确认就是证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直接证据。因此缺失签字的协议是不能生效的。但是若除了签字之外,还有手印或者公章等其他可以具有确认效力的话,则协议可以生效。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电子合同没有签字是否生效?
电子合同里面有规定签字生效的就按规定签字生效,如果没有的,就按法律规定生效。
根据规定,电子合同是所有数据电文(电邮,短信,网页等)的一种,电子合同需要符合以下条例才能是法律意义的数据电文:
1、有所表现形式,满足随时调查,并自保存能保证数据完整;
2、生成,存储,传输可靠,保证内容完整,真实性;
3、具备可靠电子签名,手写签名,或者电子签章;
4、能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时间等内容。
电子合同只有满足以上四点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成立生效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双方需要共同签署并盖章后成立生效,如果一方没有签字,则合同属于不完整签署,原则上是不能生效的,对双方也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签合同甲方没签字,有效吗
法律分析:只有乙方合同签字了,甲方合同没签字,合同不能生效。如果是大家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的协议,且无异议、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无失效日期,就是有效的。否则,就无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法律主观:
合同解除是否需要通知对方,由解除方式来定。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无需再次通知对方。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方应当通知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标准,以双方协定而成,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版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解除合同是双方都可以实施的权利,但这个权利必须要获得对方的同意才可以实施,只要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实施解除权那么这个权利就不能单独的处理,不然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合同就需要按民法典来进行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下方甲方签字,乙方没签字,是否生效?
法律分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乙方未签字表明双方未就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合同尚未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只有乙方盖章签字,3个多月了,合同在甲方(甲方是个人)手里,未签字,是不是随时可以签字生效?
不是。合同是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有约定生效条件,符合条件才生效,没有签字的合同,因为没有达成一致,所以不生效。 正常来讲合同签定应该一式多份,签定之前可以询问一下合同的想对方是否还愿意签合同 如果对方没有想继续合作的意思就不要直接签 。
法律分析
原则上,甲方可以随时签字使合同生效。但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签字/盖章,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对方接受履行的,视为合同已成立生效。合作期内不论甲方如何处置自有资产,与乙方无关。本条是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的规定。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以平等的主体身份订立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而在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时居于主要地位,劳动者也不因此而处于从属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租房合同一方没有签字可以生效吗
没有签字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发生法律效力但,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而另一方也已经接受的双方的租房合同是生效的。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则是有效的。如果是全部合同份数均没有另一方签字的,那么该合同不成立。无所谓效力问题。如果是对方已签字,只是保有合同一方未签字的。保有一方补签后即可生效。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般来说,租房合同如果没有签名则不成立。在不成立的情况下,合同自然是不可能生效的。那么此时需要当事人及时补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否则可能出现交了定金或者租金,但是依然没有房子住的情况。有一般就有特殊,若是承租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即给付房租,出租人接受,即收取房租,把钥匙给承租人时,该合同视为成立。对于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的时候起就产生效力。但是除了法律上规定的一些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等行为,则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