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管辖情况是怎样的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管辖
如何确定理财合同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理财案件的管辖问题,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由于委托理财是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上的一种投资管理活动,而金融市场并非一个地域概念,因此委托理财交易难以确定一个客观存在的具体履行地点;尤其是委托理财案件比较复杂,各地法院司法标准不一,导致判断合同履行地或侵权行为地比较困难;此外,审判实践通常将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的住所地确认为合同履行地,而委托理财案件被告多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发生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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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法律分析: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二、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三、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法律主观: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般情况下,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履行地。比如,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首先,需要写明文件标题,即委托书或签订合同委托书。其次,需要写明合同主体的信息。具体包括委托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类证件信息、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再次,需要载明明确的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并明确对于超过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签订的合同,委托单位不承担法律后果。第四,需要写明明确的委托期限,建议写明明确的起止日期作为期限,尽量不要采用例如“至委托事宜办妥为止”这一类的不确定日期的委托期限。最后,双方需要在委托书的最后签字盖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委托加工合同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1、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原则。2、以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为原则。合同履行地包括合同签订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实际加工业务开展地、收取加工货款所在地等方式进行综合认定。3、约定管辖方式原则,常见如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交货地法院管辖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