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体现为怎样的情况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特征
法律分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欺诈手段是指下列情形: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实施上述行为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即可成立本罪。根据司法实践,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
2.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对方当事人财产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发生的态度。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具有不法所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存在于签订合同时,也可以存在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但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并未实施诈骗行为的,不能成立合同诈骗罪。需要研究的是刑法第224条第4项规定的情况,即“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仅限于行为人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前便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而且对方之所以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是由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所致。行为人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但仅仅是逃匿,而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免除其债务的,难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怎样的
一、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怎样的
1、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是: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尽管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都有怎样的情形
法律分析: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还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刑法所列举的五种情形:
1、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虚假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即以履行小额合同引诱诈骗;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即携款逃匿诈骗;
5、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根据刑法的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合同诈骗罪的必备要件,又因为刑法理论认为“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行为实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犯罪目的仅在于直接故意中”,所以合同诈骗罪这种目的型犯罪的主观故意只能是直接故意。
在对刑事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先看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了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要是四个方面都符合的话,还要看有没有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这样才能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那其中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怎样的
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合同诈骗论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如签订合同之后,即行为人在签订合同的最初,并无骗取对方钱财的故意,但是,合同签订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如货源、销路、市场行情变化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从而产生诈骗的故意,行为人有归还能力而不愿归还已经到手的对方的钱财,并进而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对方,以达到侵吞对方钱财的目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严重情节有哪些
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事犯罪的主观方面具体可以分为两部分,就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在有些情况下过失实施了某个犯罪行为的,此时并不会认定构成犯罪,因为法律中规定只有故意才能构成犯罪。对于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法律中规定就属于其中的故意情况。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是怎样的
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 汇票 、 本票 和 支票 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 土地使用权 证、 房屋所有权 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 定金 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二、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 合同履行 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 抵押 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 保证金 等 担保合同 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合同诈骗的构成如何认定
当事人存在以下行为的,认定为合同诈骗: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等。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法律分析:当事人存在以下行为的,认定为合同诈骗: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等。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在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合同诈骗罪认定,可以参照下列内容: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等等。合同诈骗合谋既包括组织者,也包括诈骗具体行为的实施者,是典型的共同犯罪,具体的定罪量刑,要根据在整个诈骗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一定是无效的,因为违法。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