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约束一方的情况下是否有效(合同只有一方持有有效吗)
合同只对一方有约束有法律效应吗
有效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情况下就是有效的,若存在欺诈、重大误解、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等除外。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
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与协议的区别: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只对一方有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有效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情况下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约束一方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一、一方违约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效力一旦被确定为有效,就不再会因为其它原因而改变。一般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一方违约,只会导致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正是因为合同在成立后有效,一方违约,才应该按照有效的合同,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民法典对无效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1、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在签订合同时,大家应当约定好违约条款,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方式,以此来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只规定一方责任,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合同只对一方有利需要判断该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如果该合同是赠与合同,那么受赠与方属于纯获利一方,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该合同只对乙方有利,对他人的利益造成侵害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只对一方有约束有法律效应吗
法律主观:
合同只对一方有利是否合法,需要根据该合同的性质来进行判断。如果该合同是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性质,受赠与方属于纯获利一方,该合同只对受赠与方有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该合同只对一方有利,并且对他人的利益造成侵害的,那么这样的合同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限制一方权利约束是否有效
限制一方的权益条款,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有效。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租房合同只规定乙方义务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主观:
租房合同只规定乙方义务一般是无效的,因为违反合同签订的公平原则。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租房合同只约束乙方是否是无效合同?
题主所说的在租房合同中只约束乙方,就认为是无效合同,这个情况不能成立。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形,但并不包括像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形。对于无效合同,可以看一下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然,如果合同中只对一方不利,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同合同相对方协商解决,修改相应条款。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要判断单方约束的合同是不是有效的,要看它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满足合同的一般三种生效要件,即使是单方约束的合同也是有效的,比如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