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离婚后妻子有权分房子吗(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办)
结婚前的房子离婚后有权分吗
结婚前的房子离婚后没有权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有约定为共同所有,则可以进行分配。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间,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后,另一方能有房产分配权吗
这个要分实际的具体情况来断:
一、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是其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就属于购买方的婚前财产,归购买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产权。
二、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其一个人的名字,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购买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在结婚以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应该双方分割。
三、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虽然是只写了夫妻中的一个人的名字,但其房产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应该分割。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离婚后女方可以分财产吗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会分割。但是如果在结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姓名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