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通知后又不录用了怎么办
公司给了offer后又不录取了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发了offer不录用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录用通知,又称offerletter,录用通知书实际上用人单位向决定录用的员工单方发出的意愿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意思表示。
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考查,录用通知就属于要约,是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对企业产生约束力,而企业不录用的行为,法律上应当界定为预期违约,尽管企业违约,但是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不能通过强制企业和劳动者履行的方式,因为民事合同具有不可强制性,而只能追究财产上的损失。
由于劳动者已经对企业形成了一种合理信赖,那么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其因为企业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则企业应该对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损失多少应由员工承担证明责任。
公司给出offer后又不让入职了
亲,您好,公司给了offer,又突然不让你入职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因情况不同给出如下三种建议哦:1、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哦
收到入职通知后被告知不招聘了
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录用合同前主动告知候选人不予录用,应当为候选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候选人已经签订了录用合同,但未到岗前被告知停止录用,则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候选人造成的损失。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如若出现不诚信行为,即口头或书面告知候选人录用后将其告知不予录用,都会对候选人造成损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未签订录用合同的候选人,如果用人单位在告知候选人录用后又告知其不能录用,应该为候选人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违约金应不超过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已经签订录用合同的候选人,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其相应的赔偿。因为录用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用人单位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就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补偿损失等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候选人由于错失工作岗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候选人已经开始工作,但用人单位突然停止录用,还应依法结清未领取的工资和补偿其经济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明知道不能录用某个候选人,为何还要告知其录用信息?有些用人单位会在面试之后接收到更优秀的候选人申请,此时就需要放弃之前已经承诺的录用候选人。另外,也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保险起见,可能会先口头或书面告知候选人录用,再进行背景调查等核实工作。但这种做法容易引起候选人的不满,建议用人单位谨慎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录用合同前主动告知候选人不予录用,应当为候选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候选人已经签订了录用合同,但未到岗前被告知停止录用,则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候选人造成的损失。建议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过程中要保持诚信,避免给候选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提供虚假信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得少于一个月工资。
发offer后又不录用如何处理
发offer后不录用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合同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合同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邀约发出后,用工双方仍处于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此时,如果劳动者在充分信任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已经为签订劳动合同做了必要的准备和投入,而最终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未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发了offer后又不录用获赔多少
法律主观:
发了offer不录用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法律意义上,公司向应聘者发出offer的行为构成合同的要约,应聘者明确表示到公司工作后,双方受到约束,公司拒绝与应聘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属于缔约过失,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给我发了offer后马上入职了又不录用,我能不能要求这家公司赔偿我的损失
可以的。可以保留offer和面试、通讯来往纪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考量。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就业被通知入职后 又不让去了,这算不算违约?
如果雇主通知您入职,并且您接受了这份工作,那么就说明您和雇主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份合同。如果雇主在合同规定的入职时间内没有提供工作机会,那么雇主可能已经违反了合同。
是否算违约需要参考您和雇主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条款。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入职时间,而雇主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就业机会,那么雇主一般会被认为违约。但是,如果合同中规定了某些特殊情况,比如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可以延迟工作,那么雇主可能不会被认为违约,因为这属于合同规定的情况之一。
如果雇主确实违反了合同,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联系雇主,寻求解决方案。您可以要求雇主提供具体原因,了解是否有必要改变入职时间,或者寻求其他解决方式。
2.对雇主提出责任。如果雇主无法出具充分的理由,并且没有与您协商任何新的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要求雇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您计划采取法律措施,您可能需要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并获取建议,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障。
新公司突然发来《取消录用通知》,我怎么办?
在被取消录用后,
我建议大家先跟对方协商,
原则上是索要1个月工资的补偿,
类似民间所称的“误工费”。
这在外企一般都承认,因为外企有个违约金,
尽管大多数并不在Offer上写明,
但他们有这个契约精神和违约的预算。
如果你友好协商,对方还是一份钱不愿意出。
你可以加大海投即求职力度,
等找到新工作后,
再找毁约的这家“秋后算账”。
收到offer以后,公司反悔不录用我了,应该怎么办?
收到offer以后,公司反悔不录用我了,应该采取的方法:
1、收到公司的邀请之后,公司反而后悔,不想要录用自己,的情况下,那么这时候心情肯定是很郁闷的。现在求职都特别重要,不想浪费自己的时间,同时又不能够理解被对方放鸽子的心情,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维权。确定offer的合规性。保证手中的offer是一个有效的通知,里面包含了职位以及薪资,还有报到的时间。如果是一个简单的offer,那里面的内容也应该相应的提到这些,如果没有提到,那么很多情况下是属于自己的损失。
2、确定自己是否有损失。比如对方给你的offer薪资和你自己所放弃的薪资之间有没有造成损失?一般来说包括五险一金,各项基本开支,还有面试请假等等所产生的费用。打官司是一件很费时的事情,所以要找好专业的律师,同时要有专业的人士陪同一起完成,不然这样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做起来也是特别让人揪心的。
3、建议在确定要维权的时候就要全力以赴,把精力和时间都用在这件事情上,不然则需要采取另外的方式去取得更好的发展。如果确定自己不想要维权的时候,那么就要重新规划自己的职业方向,开始做好另外的求职准备。在求职的过程当中,打官司解释起来是一件很复杂事情,因为原因和结果并不一定都是成正比的。打官司也会给自己带来一些困扰,这些困扰有时候会影响心情和生活。
但是也不用太过于慌张,再进行的过程中对自己的观点要持有明确的想法。同时对企业的这种做法也要给予一定沟通。如果能够私下解决的问题就不用到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