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变相扣留疫情减免房租
疫情期间房租免租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在疫情期间关于房租免租的详细规定是租用的房子现在没办法达到生产经营的目的的话,在疫情管控期间房东应当免除租金,疫情期间已经复工的企业,但受到影响现在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的可以跟房东协商减免部分租金,个人租用的房子,一般不能全额免租。
一、疫情期间房租免租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
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根据政府的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大卖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长假期造成无法开工的工厂导致工厂未能用于生产经营的。由于此时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无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续正常使用的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当然无需支付相应的租金,同时出租人无需承担无法提供适格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二)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但受疫情影响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
此种情况是在疫情期间,承租人一直占有并使用着租赁物用于经营活动,因此免除租金是明显不符合情理的。因疫情对生产经营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如因疫情给社会公众造成的恐惧或政府限制人员外出导致商场人流明显减少的,疫情导致物流、交通畅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且导致承租人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承租人可据此为由要求减少部分租金。对此,法院亦可酌情减免部分租金。
(三)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疫情并未导致其收益明显减少的,不可请求减免租金
(四)承租人在疫情期间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未影响租赁物的居住功能,亦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五)因疫情原因导致承租人在疫情期间无法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可主张减免租金
如因疫情原因,租赁物被封锁、因行政管控承租人无法回到住处使用所承租的居住房屋的,因承租人并未享受居住房屋的利益,未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就如前面案例所述用于经营的承租人停业不予经营样,应可向出租人主张减免租金。
实际上我们所提供的关于疫情期间的房租政策已经足够详细,所以,自己是否属于可以免租的那一部分,要承租人自己对号入座的进行分析。可是免租政策并不带有任何的强制性,所以承租人一定要跟房东协商租金问题。
疫情期间房租费可以减免吗
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但是也是需要具体情况来具体进行分析的,因为有一些地方政府就明确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因为生产方面的困难,可以由政府出资来进行房屋租金的减免,但是个人的话,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可以主张减免租金,不是全国性的,疫情期间房租并不是全国减免,而是根据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及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
一、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吗?
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
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
第三,如果因为疫情防控要求遭到隔离,但租户依然住在里面,则减免租金的主张一般不能成立。
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法律规定。
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举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解读五
1、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其中省属企业的经营用房会按免收3个月房租的“顶格”执行。
2、在疫情期间,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财政按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
3、针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简要总结:
疫情期间店铺可以免租金吗?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但是也是需要具体情况来具体进行分析的,因为有一些地方政府就明确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因为生产方面的困难,可以由政府出资来进行房屋租金的减免,但是个人的话,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可以主张减免租金。
西安一房东给租客免一个月房租,如何看待这位房东的善举?
他的善举不仅减轻了租户们的经济负担,还为抗击疫情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1月5日,西安市的孙先生主动联系了家里的几位租户要为对方减免一个月的房租,租客们得知这个消息后对于房东的善举都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据孙先生介绍,这些租户都是外地过来打工的,收入水平有限,在被隔离期间他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缴纳房租对于他们来说会产生严重的经济负担,再加上对疫情的恐惧,导致这些房客的情绪都非常的低落,因此他才做出了减免房租的这个举动。
一、孙先生主动为租户减免房租
孙先生是杭州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工作不忙的时候他会抽空回到西安老家看看,因为那里不仅有他年迈的母亲,还有四套出租中的拆迁房。在西安疫情爆发之前,孙先生因为母亲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了问题不得不留下来照顾母亲,之后又因为疫情被隔离。在隔离期间他看到了房客们的抱怨声,因为这些房客多是来到西安打工的外乡人,不工作就没有经济来源,经济压力很大孙先生见状便主动联系了几名房客,并且表示自己可以减免大家一个月的房租,正在为房租而发愁的房客们看到这个消息后都非常的感动。
租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买卖关系,孙先生收取房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作为房东的一种本职工作,而他减免房租对大家来说则是一种情分,是内心善良的一种体现,是对身处困境的租户们一种体贴,一种照顾的行为表达,他的善举不仅解决了租客们的燃眉之急,也让大家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希望,犹如压在头顶的一片乌云在顷刻间消散一样。
二、为家乡的抗疫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实除了减免房租外,孙先生在西安市发生疫情以来一直都在默默的为家乡的抗疫工作奉献自己的力量,他平时在杭州工作,在西安出现确诊病例后他曾为家乡捐赠了大量的口罩,而他之所以会做出这些善举并非为了名利和热度,只是为了家乡的疫情能够早日过去,希望这里的生活能够恢复平静。抗议工作并不是某些特殊人群的职责,它应该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面对,去战胜的难题,像孙先生这样的好心人在西安市还有很多,他们都在用自己的力量默默的为家乡做贡献,相信在他们的善举下这场灾难也会很快过去的。
房东给租客减免房租,我们应该怎样做
对于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基本上都有在外租房和房东打交道的经历,我也是如此,在我租房子和房东打交道的过程中,最让我感觉到暖心的并不是房东在房租上对我进行的减免,我也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但是真正让我感觉到暖心的应该还是下面这件事了,通过这件事,让我能够感受到的那种幸福和快乐,远远要比房东减免我的房租钱要更有意义。
那是在一个春节假期因为在春节前我不得不在单位加班,没有来得及提前买回家的火车票,等到我忙完了手头的工作,想要去订车票的时候,根本也没有票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留在异地过年了,虽然说我和自己的父母也经常有电话方面的联系,但是这种独自在异地过年,让我的心里面还是难免有一种忧伤和孤独的感受,到了年30这天,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所幸一个人就躺在床上冥想起来。
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了敲门声,我立马起床去开门,当我打开房门一看,竟然是房东阿姨端着一盆热乎乎的饺子在门口等着我,房东阿姨说我一个人在外地过年,确实是比较冷清和孤独的,所以她给我包了一盘饺子,让我也感受一下过年的喜庆氛围,这一刻,让我的内心特别的温暖和感动,我没有想到,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房东竟然能够想到我,我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房东阿姨说我和她的孩子年龄差不多,我一个人在外面打拼不容易,所以她才会这样做的,而且这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但是我却不这样认为的,因为房东阿姨的这一行为让我真正的感觉到了暖心,让我的内心不再孤独和忧伤。
个人房东减免房费政策
疫情期间个人房东减免房租是可以的,因为疫情期间大家相互可以体谅,因此如果房租交不齐的话,可以和房东取得一定的联系,然后沟通协商延期的还款,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正常的进行缴纳,可能时间上会推迟。
一、疫情期间个人房东减免房租是否可以?
疫情期间个人房东减免房租是可以的,疫情期间比较特殊,可以原用不可抗力来进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该条规定,房屋租赁关系也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对于房租减免问题,应该结合双方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判断。对于商铺等一方用于生产经营,另一方收取租金的情况,因疫情缘故,商铺无法正常经营,此时房东因与租客共同分担疫情带来的影响。对于居住用途的租金纠纷,大部分的租客延缓上班期间是可以取得工资收入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此,此时房东是否应当减免房租,应当根据疫情给租客带来的实际影响进行判断,这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二、承租人是否可以因此要求减免租金或解除合同?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此次疫情涉及到各行各业,但不同行业受到的影响大小不同。承租人分为经营性用房承租人,也分为普通个人承租,用于居住的承租人。而对于经营性用房又会根据不同行业特性产生不同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
2、个人承租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不能因此要求房东减免房租或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只有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才能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于普通个人承租用于日常居住的租赁合同,本次疫情横跨春节期间,无论疫情是否发生,春节期间都不会影响居住房屋的居住、使用功能。即使是疫情发生后,对于短期的迟延复工、延长春节假期,也不会造成大部分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情况。因此,作为个人承租人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法律上讲不能因此强制要求房东减免房租。不过,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房东协商,看房东是否同意减免或延长交租时间。但是,目前湖北省各市还没有解除封城措施,部分人员可能被困甚至感染肺炎,该种情形要区别对待。对于围困在湖北省的个人承租人,如果因政府措施导致长期无法返还或因感染未能康复,导致长期无法居住、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免或根据情况解除租赁合同。
在当代社会疫情期间,有一些租客可能会面临着很大的困难,比如说自己的生活收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没有办法按时缴纳房租,此时可以和房东取得一定的联系,然后沟通协商一下具体的交付租金的时间,这种做法完全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