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是指)
如何理解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1、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行为的权利。
2、公平交易权体现在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质量保障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这是关系到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计量的准确性则直接涉及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因此,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
3、公平交易权也指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的经营者在掌握了人们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紧俏的商品或服务时,往往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从而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在自己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时,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改正错误,提供质量好、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时,有权
法律主观:
《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人身、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法律客观: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有关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进行询问,以便了解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只有在了解到真实情况后,消费者才能作出消费的选择,这是购买商品或者所接受服务的最基本的前提。作为商品的经销者必须如实地回答消费者的询问,真实的介绍所售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不得作隐瞒、虚假或者夸大其词的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商品的种类繁多,品种、样式、性能、价格不断的变化,同种类不同的品牌、型号其价格、性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以便供其选择。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内容包括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内容包括:保障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权利;要求价格合理的权利;要求计量准确的权利;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拒绝、抵制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权利。
1、公平交易权的介绍: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公平交易的基础就是交易过程中体现公平、公正和合理的结果,任何以欺诈、胁迫、排挤或限制,以及有违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的交易均属于不公平交易。
2、公平交易权的内容:
公平交易权的内容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儿点:其一,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应当具备公众普遍认为其应当具备的功能或质量;其二,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的定价合理,即价格公允。
其三,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的计量正确,不得克扣或短斤少两、不得降低服务水准;其四,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
1、限制不正当竞争: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限制和打击。如果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就会使广大合法、诚实的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污染竞争环境。
2、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供应短缺、消费者很难顾及到商品质量,对服务状态也无法提出较高的要求。这实际上是生活水平低下的反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保护消费者权利,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就是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3、提高企业的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假冒伪劣产品充斥于市,服务质量不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如果政府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那么,那些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靠欺骗消费者赚钱的企业和个人就无法生存下去。这样就有利于促使企业努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社会进步。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法律主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为公平交易权。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之间所产生的行为属市场交易行为,因而应当遵循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即本法确立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从而保证公平交易的实现。客观地讲,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交易,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从消费活动的全过程看,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往往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处于弱者地位,因此更需要突出强调其公平交易权,以便从法律上给予特别保护。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如果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的表现(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质量是指商品或者服务的优劣程度,它反映着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价值。质量保障则要求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没有标准的应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要求。价格是商品或者服务的货币表现,它反映出等价交换,质价相符,货值其价的尺度。价格合理则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与其价值相符,对有国家定价的必须按照定价执行,对国家没有定价的由交易双方按价值规律合理确定。另外,计量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因为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大多是借助计量器具确定的,交易双方则根据计量器具的示值进行结算,这就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的计量必须准确无误。(2)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强制交易行为的特征是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饭馆强拉客人进餐,书摊在出售一本紧俏书时强迫读者必须另购一本滞销书,特别是一些公用企业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限定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商品。对消费者而言,强制交易行为不仅侵犯了其自主选择权,而且还侵犯了其公平交易权,因而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
法律主观: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的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的权利。公平交易权的核心是消费者一定数量的货币可以换得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这一点是实际衡量消费者的利益是否得到保护的重要标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在进行了不公平交易后,消费者除了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外,还可以经营者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自己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行为无效为由,主张法院宣告该交易自始无效。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权益的公平交易怎么实现?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体现和落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还明确了消费者协会作为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而存在。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公平交易是什么
公平交易,是指公平合理的买卖。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行为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侵犯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包括:经营者故意抬高商品价格、经营者销售与消费者欲购买商品质量不符的劣质商品等。
公平是指导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重要法律准则,它意味着交易双方从交易中获利是均衡的,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相当的。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分别是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是什么
切的说公平交易是一种民事行为上的行为规范,法律上更多的把它确定为一种权利,即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从经营者那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交易的双方——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应当遵守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的确立为的是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实现公平交易,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进行公平竞争。全面地讲,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是,从消费活动的全过程看,消费者往往处于弱者地位,更需要从法律上给予保护,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的内容是很广泛的,其具体表现又与消费者的其他权利有交叉,因此在国外的立法中,明确赋予消费者以公平交易权的并不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这方面权利经常受侵害的实际情况,突出强调了消费者的这项权利,并且根据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几种情况,规定了这一权利的主要内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内容有哪些?
“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主张予以撤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中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所谓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以及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强调的一项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也是法律上所说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因此,在整个市场活动中,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是,从现代社会的群体结构来看,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作为单个个体往往在经济上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突出和强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突出和强调经营者提供公平交易条件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弱者保护法律的共同的作用机制,即在法律上额外地给实质上的弱者增加权利或者额外地给强者附加义务,打破形式上的平等,以达到实质上的相对平等。这是对民法中平等原则的一种修正,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和法律越来越多地参与和干预经济生活的一种表现。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有其特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①保障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权利。②要求价格合理的权利。③要求计量准确的权利。④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⑤拒绝、抵制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