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及各自的智能)
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主体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刑事诉讼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而民事诉讼的主体主要是平等主体。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
刑事诉讼主体是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诉讼地位,执行一定诉讼职能,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中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诉讼主体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终结起着直接作用。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案件结局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刑事诉讼主体。
二、刑事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其最一般的含义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刑事诉讼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因此,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系密切,学习刑事诉讼法必须对刑法有所了解。
2、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主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进行。其中,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军队的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局。在考试中,一般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权限为考察重点。人民检察院是唯一享有检察权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权贯穿始终,如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自侦案件的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执行监督;等等。人民法院是唯一享有审判权的机关。根据第12条规定,审判阶段是确定公民有罪的必经阶段。因此,审判程序一直是律考的重点。
3、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除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和证人、鉴定人、书记员、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各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学习的重点。
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特征。与其它社会活动不同,刑事诉讼活动是刑事诉讼法的产物。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刑事诉讼案件的流转程序一直是律考关心的重点。
三、刑事诉讼主体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刑事诉讼主体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取证主体
法律主观:
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一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包括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刑事申诉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关系主体1、国家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2、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诉讼帮助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主体是指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并在刑事诉讼中拥有一定权利或者享有一定权利、履行一定职责或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或诉讼参与人。包括:
1、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监狱、军队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部门、检察院、法院
2、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人
3、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下列人员中主要的刑事诉讼主体是( ) A.被告人 B.证人 C.鉴定人 D.翻译人员
【答案】:A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的主要主体。在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代表国家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第二类,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等。他们直接影响诉讼的进程并且与诉讼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是主要的诉讼主体。法律赋予他们广泛的诉讼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第三类是其他的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他们在刑事诉讼中起辅助或次要的作用。由此可见,本题为A。
刑事诉讼主体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关系
(1)刑事诉讼主体,是指与诉讼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承担一定基本诉讼职能,并对诉讼进行起重要影响作用的国家机关和当事人,比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自诉人、被告人和法院等。
(2)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国家机关和个人,比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
(3)二者的区别:诉讼中的职能、作用以及诉讼地位不同。刑事诉讼主体具有独立的诉讼职能,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并非都有独立的诉讼职能,比如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诉讼代理人等,并不执行独立的诉讼职能,他们只是应司法机关的要求或被代理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因此,他们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而不是刑事诉讼主体。
(4)二者的联系:刑事诉讼主体必须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即国家专门机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则不一定是刑事诉讼主体,比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诉讼代理人等。特定的刑事诉讼行为必须由特定的行为主体实施,否则就会因为行为主体的不合格而影响诉讼行为的效力。
(这样答论述题的话可能字数稍微少了点,自己再加点套话,或者把字写大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