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除侵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的情形
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包括
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行为人无过错、受害人过错等,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行为人可以通过事先告知、合同约定等方式避免或减轻民事责任。同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行为人还可以主张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一般情况下,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包括以下几种:1.不可抗力:指非人为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突发重大事件等;2.行为人无过错:指行为人在未造成侵权损害前已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且无法预见和避免损失;3.受害人过错:指被侵权人在侵权行为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4.合法防卫:指行为人为了保护自己、他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不法侵害而造成损害。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事由均需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免除或减轻民事责任,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除了上述事由外,还有哪些情况可以免除民事责任?除了不可抗力、行为人无过错、受害人过错、合法防卫等事由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还包括人民团体依法从事公益活动;因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正当职务而造成损害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依法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等。
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行为人无过错、受害人过错等,在侵权行为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对于民事责任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依法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债务的,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议、交易习惯或者债务的性质,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债务人的责任。
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情况有几种
一、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情况有几种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 侵权责任 ;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 正当防卫 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 侵权责任法 规定 承担连带责任 的情况有哪些? 《 民法典 》规定了7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依照本 法规 定,以下情形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1、共同侵权人的 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 侵权行为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加害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加害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分别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5、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连带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6、高度危险物所有人与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连带责任,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从以上规定看,本法对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和个人之间形成劳务的侵权责任上,没有规定连带责任,而是采取替代责任,改变了现行司法解释中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侵权纠纷中适用的责任分为了好几种,包括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等等,虽然责任很多时候都是由侵权人承担,但若是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作为侵权人可能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意外事件能否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意外事件一般可以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侵权行为人一般承担的是法定过错责任,对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产生的损害不需要任何人承担责任,是“意外事件”就不应该认定为侵权(包括特殊侵权),因此首先要确定是侵权还是意外事件,两者不能并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人免除责任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