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在买卖合同中应注意什么内容呢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的问题都有什么?
1、在买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里面一定要明确规定交款的条件还有时间,如果出现了违约,就是买方的责任,并且还需要对房东的损失进行赔偿。关于赔偿的时间还有金额都要说的明明白白,这样子也能够保障尾款能够按时收取。
2、买卖的时候,一般来说买家都会先交付一定的首付,而首付的时间也需要明确表明,首付到了之后我们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过户的手续,而且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一定的定金或者佣金。如果买家不买房子了,这个定金不予退还,还要双倍支付定金。
3、有些买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是通过银行贷款。如果银行确认房屋已经过户之后,那么就会自动将尾款打入你的账号中,这是买家不能够控制的。而银行作为第三方的平台,能够保证双方的权益,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二手房,一般要走银行贷款的途径或者说要找一个第三方,比如找中介公司,这样子对双方的利益也有所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
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还有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最重要的是违约条款要细看,包括开发商逾期交房、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
商品房买卖流程
1、首先需要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其次是要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接着就是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4、最后就是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相关部门换取新的房产证。
买方签的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卖方签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买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买方是否有能力履行构成房屋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 房屋买卖合同 三方中买方需要注意,房管部门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把握7个“要点”。要点一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 签订买卖合同 的前提条件。要点二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 支付违约金 ”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要点三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定金、首付款、余款和尾款四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要点四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要点五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要点六买方须见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要点七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这几点不容错过!
去年,一、二线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狂飙突进引致严厉调控,也让房地产成为了2017年地方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最为引人关注的焦点。
近期,各地两会透露出“从严调控”和强化“预期管理”的主旋律,恰恰有利于2017年全国楼市朝着“稳”的大方向发展。
据数据研究中心统计,在各地政府楼市调控政策引导下,2016年末,全国28座主要城市的二手房挂牌均价增速已逐步放缓,12月份的二手房挂牌均价环比涨幅维持在1.64%,与调控前相比,回落2.3个百分点。就此来看,二手房市场的预期正在形成,这有利于2017年全年房价保持“平稳”。
也就说,2017年是购买二手房的好时机。
二手房由于价格较低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然而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等不确定的因素,使得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更加需要注意,这样才能减少法律风险。那么一般而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和明确事项需要买方关注呢?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4、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5、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6.、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7、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考虑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签订二手房合同需明确的事项
1、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2、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 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
以上介绍了二手房合同及买卖二手房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可以明确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大家对于二手房买卖能有所了解,祝大家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购买二手房,作为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哪几项问题?全额付款,直接更名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会在你决定买房的那一刻就要签订,那么在二手房交易流程中,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
签订前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
在签合同时注意五点!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如为继承、赠与、法院判决等情况,须卖方出具相关证明。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三、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四、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五、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