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撞死人是否会坐牢
斑马线撞死人是不是一定要判实刑
如果是在斑马线上撞死人了也不一定就会被判实刑,这个需要先由交通部门根据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去进行定责,如果开车的一方是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进行驾驶的,而行人的一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定过马路导致发生的交通事故则开车的一方可以没有责任。
_斑马线撞死人是不是一定要判实刑
1、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国家也有相关的部门去管理交通并有成立了相应的交通规则,如有他人因不遵守国家的交通规则而导致交通事故的轻则需要罚款,严重的还需要承当刑事责任。
2、如果是在斑马线上撞死人了也不一定就会被判实刑,这个需要先由交通部门根据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去进行定责,如果开车的一方是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进行驾驶的,而行人的一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定过马路导致发生的交通事故则开车的一方可以没有责任,或者是因为车辆质量的问题导致车辆系统故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这就是属于意外交通事故,开车的一方是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开车方没有按照国家交通管理规则驾驶而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比如因此次事故造成有一人死亡或者有三个以上人员重伤的,需要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的;或此次事故造成三个以上人员死亡,需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的;或因为此次事故有直接造成他人或者公共财产严重损失但是负责人没有能力进行赔偿三十万以上数额的情况的就可以被定为交通肇事罪,
4、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被定了三个刑级,如果是因为开车方违法了国家交通规范导致重大车祸的,需要被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根据逃逸者情节的严重性需要被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到七年以下,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则需要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
5、在因违法交通规则导致他人死亡的,我要积极的去争取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能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并取得谅解书的话则我们可能会有被法院判缓刑的机会。
斑马线撞死人怎么判
律师解答斑马线撞死人的,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斑马线撞死人的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导致发生死亡事故,构成了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斑马线撞死人全责坐几年牢
在斑马线上撞人,一般人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如果对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造成事故,机动车可免责,至于坐牢要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斑马线撞死人要坐牢吗
法律分析:斑马线撞人,一般人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如果对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造成事故,机动车可免责,至于坐牢要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规定了三个不同的等级,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斑马线撞死人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斑马线致人死亡一律不适用缓刑,所以说肇事者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若无逃逸行为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和民事赔偿已调解的,可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