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上市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应按以下顺序: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按照优先级分为五大顺序,分别是先偿还破产清算费用、再偿还优先受偿债权、其次是普通债权、然后是次级债权,最后是股东权益。
1.破产清算费用
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支付各种费用,包括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法院费用、债务清偿费用等。在破产清算中,首先需要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这些费用。
2.优先受偿债权
优先受偿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通常,优先受偿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和社会保险金等,这些债权在清算中优先得到偿还。
3.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普通债权包括各种债权人的债权,例如供应商、借款人等。在清算中,普通债权按照其债权数额比例进行偿还,直至清偿完毕或者清算财产不足。
4.次级债权
次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优先级较低,只有在优先受偿债权和普通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才能进行偿还。次级债权一般包括较高风险的债权,例如无担保债权和次级债券等。
5.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于企业的资产和收益的所有权。在破产清算中,股东权益处于最低优先级,只有在破产清算的所有债权得到清偿后,才能分配给股东。通常情况下,由于清算财产不足,股东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满额清偿。
拓展知识:
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债务远远超过企业的资产价值时,通过对企业进行清算,将企业的财产变现,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偿还债务,最终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破产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管理和执行。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有明确的赔偿顺序,保障各债权人的权益,避免债权人之间的纷争和抢夺。同时,破产清算也有助于恢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破产清算的目标是通过清偿债务,使企业重新恢复健康经营,或者在无法恢复经营的情况下,有序地解散企业,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一、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1、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二、企业破产怎么补偿员工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补偿分别如下:
1、按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要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以此累加;
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到六个月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规则
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应该是优先发放工资,即为公司资产或财产变卖后,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如果变卖之后的金额仍不能完成支付员工工资的,将由所在地方的政府财政列支,涉及员工补偿金按照:
2、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1年但工作超过6个月按1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0.5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则需要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首先,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其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并且公司必须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然后偿还所欠税款,然后偿还债务,最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各合伙人按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方法平分。
拓展资料: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