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擅自离职赔偿范围(员工擅自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法律分析:劳动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自动离职有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的,自动离职有补偿。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劳动者在某些情况下离职,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其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对其的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看完上述内容,相信你也知道,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有补偿还需要看劳动者是基于什么原因自动离职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长期旷工而导致的自动离职,那么是不能获得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而要是因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自动离职的,那么可以获得一定的离职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企业过错员工主动离职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安排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变相克扣工资,请求法院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得到支持,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法律赋予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如何处理赔偿款项?
法律分析:签订劳务合同员工辞退赔偿的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赔偿,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赔偿,可以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会有相应的补偿吗?
大部分人关心的问题都不是辞职的方式,而是主动辞职的话,能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吗?劳动法没那么复杂。记住这两个规定,即使职员自愿辞职,也能得到赔偿金。很多人陷入了从公司辞职就可以到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误解,但实际情况是,如果职员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辞职
职员们提出辞职,事后反悔了。对现在的工作感到有点疲惫的张某突然从餐桌上隐约听到旁边的桌子,并表示,如果职员向公司辞职,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回家后,张某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工作年限,发现辞职可以从公司得到11000元的经济补偿,二天,张某毫不犹豫地向公司提出辞职。
人事部接到老张的辞职报告后,给老张发了一张书面通知。公司已经同意他的辞职报告,要求老张在30天内接管好工作,然后去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张某接到辞职报告后高兴地跑去人事,问什么时候能得到11000韩元的经济补偿,知道人事令人震惊的人说,如果职员以“个人理由”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
现在老张愣住了,回家查询后才知道,即使自己这种情况辞职,也真的不能得到经济补偿。老张生气了,回到快递公司后悔,说要继续在公司工作。得知老张辞职的原因后,人事哭着说,老张不再是公司职员了,所以是否重新录用取决于老板的决定。结果张某希望公司能推翻继续上班的要求。
通过上述事例,我相信职员们已经知道,如果以“个人理由”向公司辞职,就不能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当然,如果公司愿意给的话,会有别的故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如果公司和职员达成协议,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46条也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之一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话,大家也能理解。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我们可以完全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46条,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可。只要记住这两条规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