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什么(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目的
1.惩罚犯罪,指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地适用刑法,从而打击犯罪。
2.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3.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二者有相互矛盾、冲突的一面。第一,在惩罚犯罪的过程中,国家权力的行使很可能侵犯到被追诉者的人权;第二,保障人权往往也会影响到惩罚犯罪的目的。
其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也是彼此统一的。第一,惩罚犯罪不能忽视保障人权;第二,保障人权也不能脱离惩罚犯罪。因此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具有密切联系、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
当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发生冲突时,应当采取权衡原则,综合考虑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权衡利弊得失,作出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根本目的的选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补偿被害人因人身或者财产所遭受的损失,然而,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却对死亡赔偿金的诉求不予支持。
程序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具体要求:
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
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并非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必需在刑事诉讼中提起。然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本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作出判决。显然,再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也很难得到支持。
刑事诉讼目的名词解释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 的原则主要是: 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依靠群众; 五、审判公开; 六、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 诉讼 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则。
刑事诉讼制定目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制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的含义,特征,具体目的是什么!
含义:刑事诉讼是国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而进行的活动。特征:1.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2.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主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进行。3.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目的:直接目的是追求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制度与秩序。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 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 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2012年3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贪官外逃将人财两空。2012年9月25日,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郑州举办,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新增 刑事和解程序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的目的
法律解析:
刑事诉讼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 诉讼 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由公安机关作为行使侦查权、人民检察院作为 公诉 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公诉权和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三机关通 立案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法定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以达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教育与预防相结合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