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能力一方是否要支付抚养费
我有肾病综合征没有工作收入没有劳动能力还用给老人拿抚养费吗?
不用。
根据查询法师兄网得知,赡养人没有劳动能力的,按以下情形处理赡养责任: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有其他收入的,具有赡养能力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责任。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不具有赡养能力的,可以不承担赡养责任。所以有肾病综合征没有工作收入没有劳动能力的,不用给老人拿抚养费。
成年子女成年后父母无工作能力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
法律主观:
不能独立生活、 丧失劳动能力 的成年子女能要求父母继续支付 抚养费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没工作后是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没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都应该履行的义务。具备劳动能力的一方,即使暂时没有工作,也不能以没有工作为由而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用其他财产进行抵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女方没工作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 离婚 女方没工作要给孩子 抚养费 吗? 抚养费是必须支付的.这是法定义务。女方应支付抚养费。不支付抚养费的前提是“没有工作能力”或无经济来源,比如残疾或身患重病等。 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 子女抚养费 。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 抚养 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支付的期限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 婚姻法 》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 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由此可见,离婚后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义务,既然是义务,就不能放弃。女方要承担责任的,即使没有收入,也应该用财物或者其它形式抵扣抚养费,以尽到母亲的责任。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不用支付抚养费的, 比如女方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对方无工作抚养费多少钱
对方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抚养费给多少钱的这个问题没有准确的答案,即便是有工作,那也得结合工资收入的多少来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况且没有工作的话,当事人可能连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有问题,这时候再让当事人给孩子支付抚养费,也有些不切实际。
一、对方无工作抚养费多少钱?
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确定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中止支付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现实司法实践中可能还会有其他情形存在,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
三、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从现实角度考虑的话,如果离婚后对方暂时没有工作,在没有工作的这段期间只能有,实际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一个人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等到对方有了工作以后,然后再让对方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确认没有工作也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的话,可以起诉处理。
无劳动能力一方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无劳动能力一方 抚养费 要支付。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 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 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