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包含哪些内容呢(离婚协议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
我是个律师,一直以来咨询离婚问题的人数比较多,但是离婚协议书大部分都不会写,所以我把重要内容都整理出来了。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书面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离婚原因:简述离婚的原因,包括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
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方式,如房产、车辆、存款等。
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包括监护权、抚养费等。
其他事项:如财产债务的处理、赡养老人、探望父母等。
注意事项:
1 离婚双方无财产债务。
2 离婚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生活和婚姻。
3 离婚双方不得在对方名下办理任何手续或进行任何交易。
4 离婚双方应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共同为子女的成长和幸福努力。
离婚内容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只有自愿离婚的协议才有效第二、子女监护权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的监护权达成一致意见,愿意上子女跟谁最有利于成长就跟谁三、女子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生活费达成协议,上学、生病就医等的费用原则上凭票均摊第四、包括房产、存款等的分割第五、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包含的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男方、女方的个人信息;2、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3、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做出规定;4、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当时你们可能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而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你们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并没有生效。
对你们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因此,双方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如果经过诉讼程序,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有: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身份和住所;
2、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