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合法吗(包间最低消费合法吗)
上海餐厅包间最低消费,合法吗?
上海女子在餐馆包房用餐被强制要求必须消费满一万元,这名女子对此不置可否,随即把此事曝光到了网上!很多网友认为强制最低消费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这名女子不必理会,可以支付该支付的费用离开即可!还有的网友称,这名女子应该第一时间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投诉和举报!这种强制消费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部门会对这种饭店进行调查和处罚!消费者在选择用餐的时候,有自主选择权!有知情权!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一定要投诉和举报!不能任由这些饭店肆意妄为!要知道消费者如果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所谓的行业“潜规则”,到那个时候,一众饭店会理直气壮的要求消费者最低消费!这个女子曝光此事是对的!很多的网友表示不知道在包间吃饭还会有包间费!以后要核实就餐的票据,不能被莫名其妙的扣钱。
其实餐饮行业有很多的隐形不合理消费条款存在比如开瓶费,酒水费。餐位费。等等。这些费用冠冕堂皇。理由是国外或者是欧美地区是这样搜的。但是跑到中国这片土地上来就有一点水土不服了。服务行业恨不得学习外国收取小费。而实际上我国的消费者保护法已经规定了上述的这些费用都是不合理的。只不过很多顾客没有坚持自己的权益。委屈的承受了这些不合理的费用。
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合法吗
法律主观:
设置最低消费违法吗
设置最低消费违法,这种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向12315投诉以后,市场监督部门很快会找到商家处理消费问题。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一、消费者维权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消费者维权程序:
1、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一定 期限内答复。
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鉴定的,将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 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
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将向政府或有关部 门及时反映,同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低消费合法吗
不合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任何商场、个人都不能强制消费者消费,做出的关于最低消费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限定最低消费额的行为是否合法?
现实问题
陈某在某饭店包房与同事庆祝生日,用餐完毕结账时,被饭店服务员告知他们的消费未到该饭店包房所规定的最低消费额1000元,如果不继续点餐直至达到最低消费额,就必须按1000元结账,陈某感到相当不满,于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那么,经营者究竟是否可以限定最低消费额呢?
律师解答
现在有很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设定了最低消费的标准,强迫消费者接受,这类消费者与经营者关于最低消费额的冲突屡见不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法律还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该规定表明,消费者有权依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兴趣爱好等决定自己将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其消费行为不受来自各方面的干扰、限制。本案中,该饭店规定的最低消费额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限制和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一种干涉和阻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最低消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这种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而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该规定应是无效的。此外,《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成本费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依据制定价格,应质价相符,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由此可见,经营者最低消费的规定,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