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如何补救(过了诉讼时效怎么补救)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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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过期如何补救

诉讼时效过期如何补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诉讼时效过期实际上是没有补救办法,但是在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期的情况之下,是有一些具体的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需要重新的计算诉讼时效,比如说因为发生起诉或者是因为债务是同一履行债务。

诉讼时效过期实际上是没有补救办法,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超诉讼时效,在起诉到法院后,若对方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依法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督促债权人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一旦意识到债权将要超过诉讼时效,也应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得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是什么?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过了诉讼时效期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 诉讼时效过期了怎么办

诉讼时效 过了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二 、诉讼时效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 民事诉讼时效 的 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起诉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起诉过了诉讼时效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诉讼时效尚未超过但时间较短: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尝试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的机会是法官认为案件值得进一步考虑,并可能会安排法庭审理。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被告可能会被说服重新考虑其立场,并可能会达成庭外和解。

2. 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了大部分时间: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虽然一些法官可能会认为案件值得进一步考虑,但由于已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法院通常不太愿意干预过去这么长时间没有解决的争议。

3. 涉及跨国或跨境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处理诉讼时效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限可能会因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五年的诉讼时效期限。总的来说,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仍然可以尝试通过谈判或法律咨询来解决问题。然而,胜诉的机会可能会非常有限。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获得准确的建议。

诉讼时效已过最好的解决方法

法律主观:

一、诉讼时效已过的解决方式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1、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承认债务(权)。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但在实践中,承认的方式常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单上签章和为原债务提供担保。对前两种方式,我国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肯认,而对后一种方式,我国则缺少相应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对债务(权)的承认,只是以原债权债务的内容为基础的新的债的关系产生,从理论上讲,这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原债务(权)诉讼时效的恢复或中断、中止及延长。部分承认债务(权)亦如此。

3、抵销。

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抵销分法定的和合意的两种。

对合意抵销,虽是双方行为,但须协商一致,这已含有债务人“自愿”的因素,因此,债务人以“过时效”之债务抵销对方债务的,发生自愿履行的效果。由于法定抵销为单方行为,抵销的意思表示可由任何一方作出,所以对“过时效”之债权(务)的抵销,在不同主体间的效力(果)是有区别的。

如债务人以其“过时效”之债务抵销对方“未过时效”之债务的,发生自愿履行的效力。至于对方是否同意,则在所不问。

另外,如两个债权(务)均“已过时效”的,则任何一方主张抵销的,都不会产生抵销的效力,但如双方合意抵销的,可产生抵销的效力。

二、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法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赔偿请求权,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但是在上述各种情形中,如果是从一天中途开始的事实起算(如侵权),因当天不足一天,为保障权利人能够切实行使权利,开始的当天不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如果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如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则开始的当天计算在内。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三、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一般怎么判决

1、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正常审理;

3、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则法院需要查明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

(1)如果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则法院正常审理;

(2)如果查明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则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时原告丧失了胜诉权。

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的处理方法如下:

1、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可以受理。因为其只丧失胜诉权;

2、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3、如果没有提出,法院也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4、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超过履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其他障碍具体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2、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条件: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过了如何补救

诉讼时效过了具体补救如下: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 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而特殊合同纠纷,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仲裁或者申请诉讼的期限为4年。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物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

综上所述,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补救: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过了如何补救

法律主观:

过了诉讼时效诉意味着胜诉权的丧失,但是仍然有起诉权,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法院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经过的相关规定,也不得对诉讼时效经过进行释明,所以如果被告不以诉讼时效经过进行抗辩,法院仍然以实体审查结果作出裁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一般仍然是会受理的,但是以下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等。

一、超过诉讼时效应当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间的,起诉人可以调查是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的。如果确实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和义务人协商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超过诉讼时效如何补救

法律主观:

诉讼时效 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 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 诉讼 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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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范本(三) 原告:XXX 被告:北京××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 ...
2023-12-15 14:14

拖欠工程款项诉讼时效是多久的(工程款过了诉讼时效怎么主张)

A: 拖欠工程款项诉讼时效是指在工程完成后,施工方与业主之间发生工程款项拖欠纠纷时,施工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纠纷的法定时间限制,A: 拖欠工程款项诉讼时效过期对施工方有以下负面影响:1. 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造成经济损失,A: 面对拖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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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怎么通过诉讼(工程欠款诉讼时效)

一、工程款拖欠的背景和原因 工程款拖欠指的是承建方在工程完工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款拖欠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由于承包方临时资金问题、工程质量争议、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支付延迟或拒绝支付。这给工程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2023-11-02 11:04

怎么样才算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在案例1中,甲方超过约定时间未支付工程款,可以认定为拖欠工程款,在案例3中,虽然乙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前对甲方提起了诉讼,但仍在诉讼时效内,因此可以对工程款进行追溯,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如甲方拖欠工程款,施工方可以根据合同约 ...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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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房屋纠纷暖气拖欠不交钱怎么办? 暖气费拖欠诉讼时效 法院

暖气费逾期怎么办 取暖费逾期可以补交。未分户的房屋逾期未缴费供热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如果暖气费忘了交的话是可以补交的,但有可能还需缴纳滞纳金。如果用户仍未交费,由工作人员上门关闭阀门,停止供热,其间所产生的采暖费由用户承担。取暖费 ...
2023-12-15 12:11

工程款拖欠找律师怎么收钱(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

如何收费律师费用雇佣律师追讨工程款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小王决定雇佣律师来追讨工程款,选择合适的律师对于成功追讨工程款至关重要,通过以上的解答,相信您对工程款拖欠找律师收钱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选择律师时,您可以与律师协商费用,并签 ...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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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怎么确定(刑事拘留起算时间是以宣布还是,入所的时间)

刑事拘留起算时间是宣布时间还是执行时间法律主观: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 刑事拘留 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 犯罪嫌疑人 某 ...
2023-12-28 11:44

工程款拖欠已过时效怎么办(工程款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业主拖欠了工程款超过一年,施工方及时行使追讨权利,通过诉讼成功追回了工程款,当工程款拖欠已超过诉讼时效后,施工方仍有一些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尝试通过债权申报:施工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报债权,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案例一:超过诉讼 ...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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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可以申请补偿吗法律主观:我国《 婚姻法 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侵犯的是另一方的配偶权。离婚时另一 ...
2023-12-28 11:38

建设工程款支付纠纷怎么办? 建设工程款有诉讼时效吗

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如果工程款没有支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对工程价款有争议怎么解决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1)双方协商确定,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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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完后手续咋办(失业金领完后社保怎么办)

领过失业金后再次缴纳社保的话需要办什么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局触犯的危险.领取失 ...
2023-12-28 11:43

工程款拖欠法律怎么认定(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

为避免工程款拖欠问题,承包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并与发包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工程款支付的相关问题,3. 施工质量:如果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经过验收,但发包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则 ...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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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界定分居两年,如何算分居时间

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法律分析: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的当天止;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 ...
2023-12-28 11:43

工程款声明存在过错怎么写? 工程款过了诉讼时效如何起诉

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应该怎么写双方已签订工程结算协议,问题一: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 由xx公司建设的xx 工程,其中(xx工程 由 xx公司)施工,截止至 x年x 月 x日,未拖欠工程款,我司承诺此后施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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