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职工集资借款合法吗(企业向职工借款是否合法合规)
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否合法
公司向个人借款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的情形:
1、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当遇到这三种情形时属于认定无效: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3、在双方签订借贷合同时,需要载明借款时间、借款期限、还款的时间、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如果违反规定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而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可被处行政、刑事责任。 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都是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公司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向员工集资是合法的。具体来说,如果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具有正当目的,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那么该行为合法。反之,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法律主观:
公司向员工集资只有同时满足集资对象资金用于单位内部的经营活动以及集资对象限于单位内部职工时,才不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公司向员工借款属于非法集资吗
法律分析:1.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的集资,目的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系合法的借贷关系。
2.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
3.一般来讲,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以该行为构成非法集资为由赖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公司向员工借款属于非法集资吗
公司向员工借款,需要看公司借款的性质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非法集资有以下特点: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
国有企业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国有企业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其实,判定借款是否合法有效并不是主要根据借款人来看的,公司和个人都是属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借款的主体,也都能够向他人借款和借款给他人。只要按照借贷的程序来进行,并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合法的借贷关系,其借贷的利息在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内,都属于合法借贷,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但需要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和个人借款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合法,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国有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贷款吗?
国有小贷公司是可以为他人提供贷款的
三、国有控股企业能不能做委托贷款
根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仅不得办理借贷,而且连“变相”借贷融资都不被允许。对于放贷方来说,企业间的直接借贷存在法律风险较大,
四、国有企业为员工提供免息房贷是否违规
国有企业为员工提供免息房贷是不违规,只要下并且按时还款的话是不算违规的。但是公司无息贷款给员工买房,在公司和员工间成立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如果员工不愿还钱的,属于员工违约,公司可以依法向。
公司可以向员工集资借款吗
公司可以向员工集资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