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继承权女儿能分多少)
我爷爷去世了,有两个儿子,我爸爸因病死亡,爷爷名下有两套房子,我可以继承多少?
1、有遗嘱按照医嘱的约定。
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方式继承。下面说法定继承方式:
(1)第一顺位继承人:奶奶、你、爷爷的另一个儿子、如果爸爸在爷爷死亡之前死亡,你妈妈作为丧偶儿媳对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妈妈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2)爷爷名下的两套房产首先查明是否有共同所有或按份所有的情况。若有只能分割爷爷的份额。如果爷爷的房子是与奶奶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遗产前首先应刨除你奶奶的一半房产,剩下的一半由所有第一顺位继承等分。
下面分析爸爸的死亡对你继承的影响
1、爸爸先于爷爷死亡:爷爷去世之后你取得代位继承权,可以代位继承你爸爸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妈妈对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奶奶、妈妈、另一个儿子和你,爷爷的财产四等分。如果妈妈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则由你、奶奶和另一个儿子三等分。
2、爸爸在爷爷死之后(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注意一定是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此时对你爸爸应继承的份额,由爸爸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你、妈妈、奶奶(理想情况下)。此时,爷爷的遗产首先应三等分,爸爸分得1/3,你和妈妈、奶奶就爸爸的1/3份额继续三等分。即此时你只能取得爷爷财产的1/9。(注意,此处是爷爷财产的1/9,如果房屋为爷爷和奶奶的婚后共有财产,那么你仅能获得两套房屋的1/18。
上述均在理想情况下,另有不等分的情况: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赡养老人的子女继承房产比例
法律主观:
赡养了老人不是就有继承权的。但在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的情况出现,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能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取得法定继承权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亲去世了,爷爷名下的房产我有继承权吗?
可以继承。
如果父亲去世的时间在爷爷前面,这里就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扩展资料:
一、代位继承权的范围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这是各国继承法的一致原则。至于哪些血亲继承人能够作为被代位人,我国做了相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由上可知,代位继承权中,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二、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
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因此,代位继承权中,被代位人只能是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而且,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遗嘱继承是不适用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代位继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继承法
关于房产继承的顺序
1、房屋继承的顺序,具体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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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代位继承
法律分析:房产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是被代位继承人,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其的继承权是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继承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去世,奶奶可以继承爸爸遗产的百分之多少?
父亲去世,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分析
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父母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父母死亡后,他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转继承手续。如果父母是先于子女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没有继承子女遗产的继承权。当然在实践中还要考虑死者配偶的财产权利,要先析产才能再继承。对于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母亲和子女各能继承多少份额?
爸爸的房屋遗产,人过世后妈妈和儿女都可以承继一份。假如是二个儿女,一半是妈妈的,另一半是2个儿女的!妈妈获得的要多一点。我们这个地区有一个风俗习惯:临时不分派财产,等妈妈近百年之后初次分配:也许是儿女各分一半,也许是因为有遗书,儿女间的分派也是有区别依据《民法典》要求,财产继承分二级次序:第一次序:另一半、儿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传承逐渐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承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承继;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承继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承继。与此同时,牵涉到一些特殊情况,《民法典》还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儿女在于被继承人身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儿女的直系亲属小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妹在于被继承人身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兄妹的儿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有承继被代位继承人有权利承继的财产占有率。假如,房地产是爸爸妈妈结婚后的共同房产。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的。那样,这一房地产有一半是属于妈妈的资产,没有在父亲的遗产范围之内。妈妈的这一半资产先要分掉。剩余爸爸的一半资产才算是父亲的遗产。依然,是通过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的。妈妈获得的财产都是跟儿女一样多的是。
在爸爸没遗书的前提下,财产市场份额全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了。当然,爸爸假如有遗书。哪一个继承者得多得少,就需要按爸爸的遗书具体内容分派了。在没遗书的前提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的市场份额是一样多的是!这都是《民法典》里边有要求的。不相信,你可以去看一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