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劳动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劳动关系最主要的特点是
劳动关系最主要的特点是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直接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
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地位平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简述劳动关系的特点。
(1)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劳动关系因生产要素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而产生,它是产权关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与劳动分工并无直接联系。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客观条件——生产资料(资本),与生产的主观条件——劳动力相互结合的具体表现形式;两者的结合在使劳动过程得以开始的同时,也形成了现实的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与一般经济学中所概括的劳动关系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相比,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形式,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也是它的实质和内容。劳动关系是人们各种社会关
系中最为普遍的关系。
②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由于劳动力是人体中的一种机能,劳动力只能寄寓在活的人体之中,劳动关系就其本来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企业或雇主之所以雇佣劳动力,是因为能够得到劳动给付,通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过程,可以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回成本和取得盈利;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又是一种财产关系。
③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雇主与雇员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的契约关系,两者具有平等的法律人格。然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劳动者就成为企业的雇员,企业就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和劳动力的管理者,雇员必须听从雇主的领导、命令和指挥,并要遵守企业内部的劳动规则,这使得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以指挥、命令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决定了劳动关系是诸种社会关系中最为基本的关系,人们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直接决定了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点包括
劳动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简述劳动关系特征。
1)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形式,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也是它的实质和内容。劳动关系是人们各种社会关系中最为普遍的关系。
2)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劳动者向企业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将其人身在一定程度上交给企业,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来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其交换的目的是获得工资,企业之所以雇用劳动力,是因为能够得到劳动给付,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关系又是一种财产关系。
3)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特点。隶属性是指隶属主体之间的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的契约关系,两者具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建立劳动关系首先取决于当事人各自的自由意志。然而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劳动者就成为企业的雇员,企业就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和管理者,这使得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
劳动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关于“劳动关系的特征有哪些”如下:
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资料扩展:
一、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其包括了雇佣、劳动协议、薪酬、劳动条件等方面的事宜。劳动关系通常由一份劳动合同或协议来管理和规范。
二、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劳动关系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运营和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一个良好的劳动关系有助于建立一种互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环境,在提高企业生产力和竞争力的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相反,一个不良的劳动关系则可能导致员工的抱怨和不满,从而对企业的声誉和业务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可能导致劳资纠纷的发生。
三、劳动关系的内容
劳动关系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关系的核心是雇佣,这意味着雇主需要为员工提供一份受法律保护的雇佣合同或协议。劳动合同或协议应该明确记录了雇佣的基本信息,如雇佣的职位、薪酬、工作时间、福利等。
2、薪酬是劳动关系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它应该明确规定每个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内容,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薪酬情况并合理地规划自己的收入。
3、劳动条件是指员工所处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劳动关系中,雇主需要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这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都有很大的影响。
4、员工的福利待遇是劳动关系中一个重要但容易被忽视的方面。这包括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节日福利、旅游、培训等员工福利。
总之,劳动关系管理必须考虑到员工的权益和需要,同时也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双方的利益平衡和公正性。
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有下列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