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哪几种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主观:
订立合同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文本。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订立的书面合同有几种形式
(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三)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四)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五)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六)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当事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可以是何种形式
法律主观:
合同订立分为两个阶段: (一)要约。要约就是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承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书面合同形式有哪些? 各有什么作用?
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以及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合同的意义有,可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包括哪几种呢
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协商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协商采用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订立书面合同有哪些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合同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乎法律规定,那么合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打印还是手写,实体还是电子的都是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该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