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吗(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劳动合同的订立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吗
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口头订立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否口头形式订立,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用人单位招录全日制劳动者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能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录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口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签订书面形式的。
在劳动合同期内,只要劳动者无过错的,辞退都会有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全日制劳动合同工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综上所述,主体资格不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雇主的义务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口头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实际用工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口头合同。如果口头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双方对劳动关系没有异议,且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履行,那么口头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发生争议,劳动者将面临举证困难,合同难以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还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
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5、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6、社会保险和福利
7、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8、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途径。
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双方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招聘、面试等过程中确定了双方的意向,双方进行初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的身份、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劳动者的资格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
3、签订劳动合同:在确定了双方的意向和资格审查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纠纷解决等关键事项;
4、归档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归档备案。在一些地区,用人单位还需要将劳动合同备案报送劳动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综上所述,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在用工过程中还是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法律主观: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全日制用工一定要签署书面合同吗
不一定。如果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话,按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种情况下,就不一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要是属于全日制用工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一定要签书面的吗
不一定。如果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话,按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种情况下,就不一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要是属于全日制用工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应在什么时候签订?
不少单位认为,员工过了试用期转正之后才算是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实并非如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的那一天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前就签,也可以在入职之后签,但是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
如果单位在员工入职以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受1年仲裁时效限制)。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视为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的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都收起来不给劳动者,这也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法律主观:
《 劳动合同法 》从法律层面上对 非全日制用工 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 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 约定试用期 。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 最低工资标准 。 七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劳动合同可以用口头形式订立。用人单位招录全日制用工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招录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用口头形式订立,不需要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只需要和劳动者在口头上达成约定。
《中郑基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脊丛吵可以樱侍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