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调解双方签了调解协议(在法院调解双方签了调解协议到时间没给钱)
在法院调解双方签了调解协议
法律分析:在法院签了调解协议书,在其送达之前可以反悔,但是一旦签收了,调解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受它的约束,不可以再反悔。但是如果调解书是被强迫签署的或者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并请求撤销调解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上庭双方自己调解。已签好调解协议,法院不出调解书咋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注意措词,是应当,不是可以。“应当”在法律上的意思是“非做不可”。法院不出调解书,向案件承办人要求出具,承办人不出具的,向法院院长反映情况。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很乐意接调解结案的案件,又好又快。所以别急,法院工作本来就很忙,好好跟人家要就是了。
经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具体法律效力,但需要经法院确认后才具有 强制执行力 。具体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若干规定》出台后,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人提出,《若干规定》第15条关于调解协议效力的规定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91条相抵触,其内容突破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能超越基本法,最高人民法院无权作出与《民事诉讼法》内容相违背的司法解释。笔者认为,《若干规定》关于调解协议的效力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相悖。有人之所以提出《若干规定》与《民事诉讼法》相抵触的观点,主要是混淆了调解协议与调解书、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之间的关系。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它本身无法律效力,一方或双方反悔,人民法院无从约束。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作为程序法,其目的在于保障民事实体法的实现。民事实体法规定的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属于私权,当事人对私权的处分,国家不应有过多的限制。依私权自治理论,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所达成的协议,应等同于当事人解决争议的一种“契约”,若无特别约定或规定,“契约”从成立时生效。以生效调解协议为基础的调解书在送达时,当事人不应有反悔之权。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只是对当事人合意形成的“契约”的一种确认,用固定形式的法律文书确定下来,便于当事人履行和法院的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成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该法第90条同时还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从《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中可看出,立法者并未一概否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其第4项“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的规定,为《若干规定》留下了适用的余地。有人认为,《民事诉讼法》第90条只规定了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部分案件,调解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并没有规定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该条第1款“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规定,并不排斥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对该条的理解不能作反面解释,应理解为“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制作调解书”。若当事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对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进行确认,应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因为该条的立法目的是减少诉讼环节,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可约定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而无需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进行确认,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举轻以明重”之民法解释方法,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以当事人调解协议为基础,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制作的调解书,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法院调解书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协议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吗?
法院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协议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从两个方面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1、调解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而判决书是债务人被动接受的协议。因为不管你愿不愿意,必须按照法院的裁决执行。
2、调解书,是双方协商后的意愿,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按照协议完成,双方还可以协商,直到履行完偿还义务。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则不同,一般而言,法院裁决后会给你一个期限,比如十天,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必须履行义务,否则就会被判为拒执罪。
3、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调解书履行偿还义务,那么债权人需要维权,只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庭审裁决,最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而判决书则不同,如果债务人限期内未能履行偿还义务,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再经过庭审。
二、判决书并不比协议书有效
调解协议书,时间可长可短。而判决书则有规定的期限。可能大家以为,只要法院判决了,债务人就有了压力,更利于还债。或者有了判决书,就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甚至将债务人搞进黑名单,让债务人寸步难行。其实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对于每一个债务人来说,说都不想摊上官司,谁都不想跟债权人搞得水火不容。但是,一旦债权人一意孤行的将债务人告上法院,从此就在债务双方之间筑起一道壁垒。将债务双方置于敌我的矛盾之中。
此时的债务人,不但承受着失败破产的压力,还要忍受着债权人的极端催收,更重要的是因为自己卷入官司,颜面扫地,甚至因为背上“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头,最后寸步难行。基于以上原因,债务人心理产生逆反情绪,甚至仇恨。
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哪个债务人会主动的还债,而是千方百计的规避执行,包括转移隐匿破坏财产,甚至跑路,让债务陷入死循环。
而调解协议则不同。双方能够协商成功,就意味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理解和包容,债务人对债务规划方式的认可。而且,协商过后,债务人不会接受方方面面的限制,反而更有利于债务人翻身,东山再起,更有利于债务的化解。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就是债务人格债务人之间的合约,没有特殊情况,一定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及时的跟债权人协商解决。但是如果法院裁决,就是债务人跟法院之间的法律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执行,就会涉嫌犯罪,轻者拘留,重者有牢狱之灾。
总结
对于债务人来说,一定要分清这二者的区别。不管是跟债权人之间的私人预订,还是跟法院之间的法律约定,都必须信守承诺。对于债权人来说,对于债务人的包容,理解,反而会让债务人心生愧疚,更会促使他们积极履行偿还义务。而一旦这种愧疚感没有了,甚至有了仇恨,那么债务自然就很难化解。
签了调解协议后还能再重新立案吗
【法律分析】
如果在法院签过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就不能再起诉重新立案,如果不是在法院签订的调解协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立案受理。立案与否是有法定标准的,立案是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对审查结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请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应符合以下情形: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经法院调解后原告觉得不合理怎么办?
你好,如果调解尚未签收生效,这种情况如果觉得不合理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如果已经签收生效,这种情况下如果觉得不合理只能申请再审。
相关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