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双方都签字了,还需要双方都去民政局吗(离婚协议自己写的双方签字有效吗)
夫妻签完离婚协议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吗
法律主观:
在民政局签完离婚协议不算离婚,要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才算离婚。夫妻二人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效果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离婚手续是否需要双方亲自去办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必须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法官会缺席审理,所以诉讼离婚中被告是可以不到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双方都签字了,还需要双方都去民政局办理吗?
离婚协议双方都签字了,还需要双方都去民政局办理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 。还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去民政局办理 相关的事情,就比如说,进行公证然后再进行 审核 在领取离婚证 才说明了 夫妻双方是真正的离婚 。如果只签了离婚协议书 而未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 ,在法律上是没有离婚的 。
所以你们要注意这个问题 并且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候,注意要带以下东西 。 首先呢就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还有照片。
以前是要商量好去民政 局 当天申请当天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但是今年不行 。民法典的颁布设置了相应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如果你想要离婚 ,首先就是要向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 ,然后再让你回家冷静30天,30天 以后 你就可以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
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保护 一个家庭的完整 ,所以想要轻易的离婚是不容易的 。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下 ,就需要夫妻双方先回家冷静30天 ,夫妻双方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站在对方的角度上 ,知道对方的想法,了解对方的立场 ,不轻易的 离婚 。离婚后会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离婚所带来的影响,是我们无法估计的 ,他不仅给个人带来了心理上的不安,也给家庭上带来了缺陷 。
这就是我国相关法律 所带来的影响 。让每一个家庭都完完整整的 。但是如果家庭出现了其他的情况 ,比如说 夫妻双方有暴力倾向 ,有吸毒或者其他 违法行为 ,那么民政局会有相关的法律 ,会让你跳过绕过是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样你就可以更好的离婚 。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民政局会让你回家 冷静30天以后再来领取离婚证 。
离婚协议双方都签字了,还需要双方都去民政局吗
规定是,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以及各自证件照片几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异地不能申请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立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
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民法通则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要求不能有存在无效的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
作为协议,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最后,协议内容应当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都去吗
离婚协议公证必须双方到场,因为离婚协议属于与当事人双方都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审查通过的,领取公证书。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需要本人到场,所以夫妻离婚房屋财产公证最好是本人到场;
除非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需要本人到场,所以夫妻离婚房屋财产公证最好是本人到场,除非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 。还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去民政局办理 相关的事情,就比如说,进行公证然后再进行 审核 在领取离婚证 才说明了 夫妻双方是真正的离婚 。如果只签了离婚协议书 而未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 ,在法律上是没有离婚的 。
所以你们要注意这个问题 并且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候,注意要带以下东西 。 首先呢就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还有照片。
离婚协议公证流程
1、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2、夫妻亲自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双方都同意离婚,是不是直接去民政局就可以办离婚证了?
你好,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是可以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的,但是并不能当场领取离婚证,而是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处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