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忠诚协议有效吗(夫妻婚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男子婚后签“出轨离婚赔老婆50万”,协议中关于夫妻忠实的条款是否有效?
恋爱中总是甜蜜的,在恋爱的时候男人为了保证自己的真心,所以总是对女性做出各种承诺。比如,保证这辈子永远爱你,这辈子只爱你一人等等,有些人为了保证自己对爱情的坚贞,会选择签署关于夫妻忠实的条款来巩固爱情。
有一男子为了表示他对婚姻的忠诚,于是便在婚后签了“出轨离婚赔老婆50万”的协议,那么,协议中关于夫妻忠诚的条款是否有效呢?
两人结婚后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完美,男子也并没有他婚后承诺的那么忠诚。婚后不久,女子却发现男子在外面有了婚外情,女子认为男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所以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给予离婚,离婚中还写到要求男子向女子支付50万的损害赔偿金。
女子提出离婚后,男子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并不同意支付50万元的赔偿金,男子认为他并没有错。经法院审判,因为男子是货车司机,收入一般,男子婚后签“出轨离婚赔老婆50万”的协议属于无效的,赔偿数额不符合其实际经济情况。结合他目前的生活水平,也只能向女方支付赔偿金5万元。
协议中关于夫妻忠实的条款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 ” 的效力取决于其所约定 ” 违约责任 ” 的具体目的,若该 ” 违约责任 ” 本无意维持婚姻,而是指向离婚之时的过错赔偿,那么忠诚协议实为夫妻双方就特定婚内过错行为在离婚之时的赔偿方式、数额及标准的预先约定,在不存在意思表示瑕疵或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作为夫妻离婚协议的组成部分获得法律上的效力。
结婚后夫妻之间要相互的忠诚,相互的尊重,相互的理解,才能够保持婚姻平等和睦。俗话说,相爱容易相处难,婚后会面临着柴米油盐的问题,所以只要夫妻能够共同的去维护婚姻,忠诚婚姻,那么就不会出现感情破裂的情况。
婚姻忠诚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婚姻忠诚协议书要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订立婚姻忠诚协议书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婚姻忠诚协议书表达了真实的意思表示;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婚姻忠诚协议书处理的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了双方的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签订协议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签订协议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只要不违反法律既有效。对于婚内夫妻双方签署的忠诚协议,如果忠诚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协议的,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忠诚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原文链接: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微信公众号:生活需要法律)
0/1 何为忠诚协议?
“忠诚”的判断标准因人而异,一般认为指人与人之间应该忠心,诚恳相待。夫妻间的忠诚、忠实,主要指夫妻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要忠心、诚实,不做有损夫妻感情和夫妻间道德关系的事。
0/2忠诚协议的有哪些表现形式?
从众多忠诚协议的实例来看,忠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人身关系,二是财产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一方违反忠诚协议,需给付另一方赔偿金或精神损害补偿金;
2、一方违反忠诚协议,在离婚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违反忠诚协议,婚姻自动解除或失效;
4、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丧失抚养权、监护权及探视权;
…
0/3忠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关于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理论界争议很大。在司法实践中,仅上海高院有明确的规定对该类情况不予处理,其他地区并未有明确规定,因此各地法院的判决也并不一致。下面摘列不同法院的规定及审判实例:
【上海市】在上海,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但也不赋予“忠诚协议”强制执行力。
1.问: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所签订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忠实,不得有婚外情,如有违反,违反的一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约定,是否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请?
答:《婚姻法》第4条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所以,经高院审委会讨沦,已明确:
(1)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对夫妻双方签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除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对此诉请不予处理。
(4)之前已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案件不再调整。
(摘自:《上海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3年第1期))
【河南省】下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河南省法院认为忠诚协议只要是双方平等自愿签署、在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有效;“损失费”,“赔偿款”实质上是精神损害赔偿,应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可以按约定处理。
1.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受到法律保护,但协议约定的青春损失费等约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不应得到法律支持——王勇与赵玲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
本案要旨: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如一方道德品质出现问题,向对方提出离婚请求,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的,该忠诚协议应当受法律保护,但协议约定的青春损失费等约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案号:(2008)新民初字第160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09年第22期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出对婚姻忠诚的保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宋振州诉宋湘敏离婚纠纷案
本案要旨:夫妻忠诚协议和通常所讲的民事协议并不相同,单纯性的“夫妻忠诚”的约定或承诺,应该确认其有效;“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等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各种违反忠实义务的,“损失费”,“赔偿款”实质上是精神损害赔偿,应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以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案号:(2008)新民初字第39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月版)》2009年第5辑(总第5辑)
【河北省】河北法院的审判观点跟河南法院的意见基本上一致,但下述案子未得到法院支持主要是因为忠诚协议中约定了“背叛”一词,法院认为“背叛”的含义应指在性生活上不守贞操,有婚外性行为发生。本案因原告仅能证明上诉人和网友聊天以及约见网友的行为,无直接证据证实上诉人与网友之间发生了婚外性行为,因此未得到法院支持。
1.只要忠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未受任何胁迫的前提下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全部生效要件,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陈某与高某离婚纠纷案
本案要旨:《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种协议的认定亦无统一标准。忠诚协议是当事人的合意,法律应认可其效力。只要忠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未受任何胁迫的前提下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全部生效要件,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再者,忠诚义务规定的道德内容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认定忠诚协议有效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夫妻忠诚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是“如一方对另一方有感情伤害和背叛”。就上诉人与网友聊天和在家中约见网友的这一事实看,上诉人的行为可以认定对被上诉人的感情造成了一定伤害。但该行为尚不足矣认定为对被上诉人的背叛。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所谓夫妻间的忠实,主要是指夫妻不为婚外性行为,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保持专一。广义上的忠实义务还包括配偶一方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也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和损害配偶他方利益。“背叛”的含义应指在性生活上不守贞操,有婚外性行为发生。本案被上诉人所提供的证据,证实了上诉人和网友聊天以及约见网友的行为,无直接证据证实上诉人与网友之间发生了婚外性行为。因此上诉人的行为虽对被上诉人的感情造成一定伤害,但不符合《夫妻忠诚协议》中感情背叛的约定。故被上诉人请求按《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将上诉人婚前住房归其所有的主张,无直接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5)沧民终字第268号
审理法院: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浙江法院亦认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的忠诚协议是有效的,且浙江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结合双方约定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1.夫妻双方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忠诚约定有效——胡某甲与叶某离婚纠纷案
本案要旨: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效力性规定,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结合双方约定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案号:(2014)浙金民终字第723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本人检索了湖北省地区忠诚协议类案子,仅有三则案例,而且法院均未支持忠诚协议的约定,关于忠诚协议的论述也不多。可以认为,湖北地区法院对忠诚协议类案件的处理很保守,要想忠诚协议得到法院的支持很难。
0/4那么是否可以签订忠诚协议呢?
虽然全国各地法院对忠诚协议的处理并不一致,但并非一味的不认可,因此当然可以签订。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通过忠诚协议全然的得到财产保护,风险是极大的,最稳妥的办法当然是签署婚内财产约定,涉及房产的,还建议办理公证。